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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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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0:53 来源:县水利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72号,电话:0563-7021951,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县水利局以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改进政务公开方式、优化政务公开体验。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水利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乡村振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做好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正确舆论。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下公开信息共计469条。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河(湖)长制政策落实及工作推进情况17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5条、政策解读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提升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保密审查,对依申请公开内容加强保密审查。2023年全年,县水利局共受理网上申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局依法及时给予了答复,满足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网站的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加强水利领域政府信息工作统筹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各项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内容制定和公开,落实常态化管理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线上公开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按照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要求,通过线上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站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各类事项的内容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政策解读,分别用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全方位解读,让群众乐于看、容易懂,让群众了解水利、参与水利。

(五)监督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考核,持续巩固提升。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适时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坚持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同时第一时间落实上级通报和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在规定期限内高落实整改任务,提交整改报告。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全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三是公开栏目信息内容不够全面、表述不够准确。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与部门联动,及时发布政策文件信息,同时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丰富解读的形式,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可读性。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进行主动回应,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司其职,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力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无差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郎溪县水利局严格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紧扣水利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乡村振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水利重点工作,负责人对水利政策进行解读,让群众及时了解郎溪水利事业的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