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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县水利局 字体:[ ]

县水利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年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lx.gov.cn/)政务公开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72号,电话:0563-7021951,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水利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水利部门的特点,通过报纸、电视、省、市水利信息网站等新闻媒体将水利工作面向全社会公开。据统计,今年来,县水利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30条,内容涉及人事信息、决策公开、规划计划、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招投标等内容。12345政府热线共受理群众来电6件,办结率100%。同时我单位不断完善信访渠道,化解信访积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县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建立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健全意见征求、司法审核和备案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各个环节,统一答复文书,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有序。二是落实信息审核发布责任制。实行“三级负责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成政务网站改版升级。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函〔2018〕7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309号)要求。目前,新网站已平稳高效运行。二是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在原有网站基础上,于重点领域开设“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基层政务公开”等4个专题专栏,并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重视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形成了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并通过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县水利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集中协调会、网站改版升级操作培训会、集中办公会等会议,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强化平台保障。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七)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实施,实现企业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设置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下专用窗口。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如: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信息公开范围掌握不全,培训力度有待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2022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围绕县域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扩大政务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水利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措施,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对表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积极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积极参加集中办公,提高工作能力。针对政务公开整改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共性问题多的特点,我单位积极参与县级组织的集中办公,在此过程中提升业务水平,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

2、加大政务宣传力度,提高网站质量。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向县水利局各科室传达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网站的要求,提高相关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视,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信息,严格把控信息质量。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