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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0:38 来源:县民政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 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涛峰路119号,电话:0563-7021032,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县民政局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制定《郎溪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分解表》,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48条,在县政府公开目录发布信息332条。

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及时公布养老服务领域相关信息;公布社会救助领域信息,主要围绕困难群众救助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的申领、审批和发放等信息。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全年发布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信息36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民众知晓度。加强民政领域回应关切,不断深化政民互动。2023年我局主动回应与民众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11条,全年接收县长热线和群众互动信息7条,回复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本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县民政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统一领导批办单,从收到申请登记到办结送达,均存档记录。全年无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以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落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分工,确保责任到人。二是加强问题整改。主动接受县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三是加强内部管理与责任追究。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四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主动开展“救助让弱有所扶更温馨”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策解读质量需继续加强,存在解读形式过于单一、解读不够规范的现象。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性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最迟于原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紧扣政策重点、社会热点和民生焦点,如解读政策需包括政策背景、出台目的、核心举措等全方面内容,让政策解读更加规范、全面、有效、易懂。利用图片、新闻发布会多种形式,提高解读材料的可读性、生动性、传播性。二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做好牵头作用,做好日常的检查,督促业务科室及时规范地发布相关信息,推动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有效衔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郎溪县村(居)务公开指导清单(2023年)》,监督和指导村(居)将政务、财务、事务以及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应当让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进行公开。切实保障村(居)民对本村(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