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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8 00:00 来源:县民政局 字体:[ ]

郎溪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年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民政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宣城市郎溪县涛峰路119号,电话:0563-7021032,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郎溪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郎溪县民政局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全年重点工作之一,以实事求是、务求实效为中心,以公开、透明为原则,细化内容,创新载体。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权力运行结果公开38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6条、监督保障11条,重点领域公开3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为实现救助对象的精细化管理,我局运用宣城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整合民政系统各项救助数据,将低保、特困、孤儿、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临时救助对象等1.7万余名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建立困难指数,实现困难人群贫困度量化排名。同时,统筹相关部门的社会救助资源,构建连接社会救助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救助网络体系。结合系统平台,开发了社会救助移动APP和微信公众号,探索利用移动终端开展自助申请、主动救助,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困难群众,让困难群众“少跑路、不跑路”。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还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组织内设科室和直属机构学习新条例。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在会议上强调,要以新条例的学习为契机,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一步进行了明确,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8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2

-29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2

3

行政强制

1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时效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