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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4 15:35 来源:县民政局 字体:[ ]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现将2016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年初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调整了以局长席启安同志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2、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文件;及时公开城市最低保障、农村最低保障和农村五保、救灾资金分配、优抚资金分配等资金类信息情况。

3、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审批等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绘制职权清单、制定职权运行标准。

4、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方便公众申请。

5、完善公开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民政各项业务工作流程。

2、民政工作职责。

3、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及各股室的主要职能。

4、年度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名单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名单。

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1、在县政府网页上主动公开信息。

2、局机关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2016年度未有收到申请后不予公开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没有及时提供相关公开文件。今后,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