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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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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0:00 来源: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财政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hlx.gov.cn/)制度指南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目录中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写字楼15楼,邮编:242199,电话:0563-7021111,电子邮箱:xghxhxt@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郎溪县发改委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委信息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基层政务公开、重大决策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8条,用户点击量超11.7万余次。根据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组配目录设置,按质按量上传信息,做到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二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积极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规定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2022,我委收到一份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委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由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统一发布。使得文件出台更民主,决策更科学。对规范性文件实现全流程管理,做到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完善了权责清单公开专题功能,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增加了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增加了办理依据、事项类别信息,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化保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全面梳理我委政务信息,对机构领导、批准结果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同时,坚持问题为导向,通过对每次政务公开测评问题的整改,有效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自觉接受社会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文件解读工作不够,对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信息解读不及时。

二是工作人员调整快,新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后续更新不及时,公开质量难保证。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文件解读工作。我委将继续加强对上级、本级文件的解读,深入剖析,及时公开。

二是对原有公开目录自查自纠,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实效性。

三是加强公开意识、公开能力。加强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