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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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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00:00 来源: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lx.gov.cn/)制度指南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目录中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写字楼15楼,邮编:242199,电话:0563-7021111,电子邮箱:xghxhxt@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郎溪县发改委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组配目录设置。根据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组配目录设置,按质按量上传信息做到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二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积极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公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信息按照规定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四是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复群众意见建议、相关咨询和投诉本年度主动回应链接至县政府办政务公开,互动回应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2021年。我委未收到网上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到各股室,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做好统筹督促工作,及时将标准和要求告知各股室,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公示股室,确保公示内容规范真实有效。

)监督保障情况。着眼建设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各股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政府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情况。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及出件,政务服务网事项 “应领尽领”2021年共审批、核准、备案项目253个。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收集审批流程、划分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开展“四送一服”工作,通过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入企入园走访等渠道,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仍抱有应付心态,发布政府信息不全面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工作人员调整快。人员调整频率高导致政务公开不稳定,新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公开质量难保证。三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未能形成项目信息全生命流程公开模式,导致公开效果不理想。政策解读仍然以文字为主,图文图表解读的质量不高,与群众对信息的需求仍有差距。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公开能力。加强对公开主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打造特色亮点。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做到标识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统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依申请公开,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