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9:43 来源: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管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中港东路碧水豪庭1号楼,电话:0563-7012963,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了政策解读及基层政务信息的公开,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要求公开各类信息,本年度我局在公开栏目公开了信息69条,重点栏目公开了信息80条,重点更新政策解读栏目,按照上级要求,对部门文件进行更新与解读,提升解读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开展依申请公开,截止年底,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政务公开实施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以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超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栏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排查,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公开办的指导下,于重点领域结合我局工作开设、更新基层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栏目更新信息28条,公共资源交易栏目更新信息3条,持续完善了基层两化领域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办事效率,完善公开规章制度,每月针对政务公开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积极参与政务公开集中办公与培训,及时传达政府信息以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与测评报告。我局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主动接受县委、县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在更新整改的过程中主要出现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栏目信息不足,更新存在漏缺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更新存在内容质量不高的问题。

针对问题,我局积极进行整改,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在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内开设新栏目并及时更新最新信息;二是重视政策发布解读工作,改进政策解读方式,丰富和创新解读形式,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充分运用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优势,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在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健全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引导解答企业和群众咨询,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一号答政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