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信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县信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00:00 来源:县信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郎溪县信访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碧河路6号,电话:0563-7021049,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高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公开、准确及时。2020年,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政策法规、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建立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健全意见征求、司法审核和备案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各个环节,统一答复文书,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有序。二是落实信息审核发布责任制。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局重点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规范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提升了信访信息的传递时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考核内容,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有效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不断理顺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结合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机制,县信访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责任人每月对照测评要求,及时对更新情况、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跟进,对于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保障。三是加强监督。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政府网站设立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还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组织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多、流动性较大问题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且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生动活泼的展现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占比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在人员发生变动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报备,确保人员不缺失、工作不断档。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能力,积极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四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表、视频等可读性、可视化更强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和传播。五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通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