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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郎溪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10:52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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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郎溪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民生工程自评报告

 

宣城市司法局,县民生办: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绩效评价办法及2020年度评价指标的通知》、《宣城市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宣司202025号)等文件,现将郎溪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自评工程工作汇报如下:

一、投入(此项得满分10分)

(一)项目立项(6分)

郎溪县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绩效目标任务数为450件,实际完成目标任务数536件,案件与目标数达119%。(此项得6分)

(二)资金落实(4分)

财政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拨付资金44万元,本级财政预算拨付22.5万元,共计66.5万元,到位率达147%。(此项得4分)

二、过程(此项得满分45分)

(一)便民服务体系建设(12分)

1.窗口建设:郎溪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208月份整体搬迁至静雅小区临街门面,并按照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的要求,无障碍设施、二代身份证认别阅读器均符合省厅规定要求,设立了办公区、等候区、值班律师私密谈话室、档案室和会议室。(此项得4分)

2.对外公布的法律服务热线:热线电话正常运行,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认真解答咨询并做好平台咨询解答登记工作。(此项得4分)

3.工作站、联系点:依托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6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定期开展督查指导。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业务培训班两期。(此项得4分)

(二)信息化应用(15分)

1.咨询应用:(此项得4分)

信息系统内法律咨询中心实时录入来人来访咨询297条,来电咨询19条,咨询台账登记完整。

2.案件应用:(此项得7分)

信息系统内案件结案498件,归档、补贴发放与实际案件同步完成。

信息系统内案件申请、结案附件(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受援人身份证明、困难证明、判决书或调解书、结案报告等;刑事案件中受援人身份证明或困难证明、公检法机关通知文书、判决书、结案报告)上传完整。

3.网络大厅运用:(此项得2分)

郎溪县法律援助店铺开通率达100%,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在线咨询、在线申请,无在线投诉。

4.司法行政专网网站运用:(此项得2分)

司法行政专网每月报送信息至少二条。

(三)刑事法援(10分)

1.刑事案件量(此项得4 分)

刑事法援案件达到当地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65%以上。  

2. 联席会议制度(此项得2分)

司法局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今年10月20日,县政协对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专题检查调研活动。

3. 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工作站(此项得4 分)

看守所、法院设立工作站,检察院设立联合工作站;

法院工作站以坐班形式值班,看守所、检察院以电话联系安排律师值班。

(四)其他管理(8 分)

1.队伍建设(此项得1分)

法援中心与法律援助股合署办公,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法律援助律师1名。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名册。

2.宣传培训(此项得3分)

组织值班律师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民生工程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和“法治护航 精准扶贫”送法进乡村活动。

分别于5月22日,在建平镇开展分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会议;于9月11日对全县法律援助联络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3.案例信息报送(此项得4分)

积极报送高质量的优秀案例共7篇。

积极报送月报表及工作信息,司法厅采用两篇、外媒采用4篇。

三、产出(此项得满分35分)

(一)案件质量(10 分)

1.同行评估(此项得2 分)

7月25日,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业务培训暨法援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信息及图片及时上报市司法局。

2.档案管理(此项得3 分)

设有独立的档案室,王珏兼任中心档案管理员;所有档案按年度、民事、刑事、行政进行分类,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有序地存放,及时将上年度档案交县局档案室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员职责上墙公示。

卷宗内容齐全严格按照全市规定标准进行装订。

3.投诉管理(此项得2 分)

投诉管理制度在法援服务大厅醒目位置上墙公示,在郎溪县政府公开网站上公开投诉电话,全年无任何投诉。

(二)资金监管(此项得8 分)

1.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此项得4 分)

法援案件任务数450件,我中心实际指派案件538件,办结案件499件;上级政法专项补贴44万元,同级财政预算22.5万元,我中心用于案件补贴及办公、宣传费用共 66.9万元,社会效果较好。

2.财务监控有效性(此项得4 分)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的收支情况:我局建立了财务台帐并科目单列,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律师办结案件的办案补贴、律师值班补贴及法律援助联络员补贴。

 法律援助中心购置装订机、印刷品、宣传等大额支出均由局党组会研究,决策程序合规;支出经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参加培训均有相关文件通知。

9月23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一行至郎溪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罗海飞陪同检查。并按照市局要求对我县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上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

 

 

                    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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