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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郎溪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部门:县人社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3-04-11 15:56

征集结束日期:2023-05-11 15:56

状态: 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创业工作,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创业郎溪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至710212497@qq.com,并请在邮箱主体注明“创业郎溪行动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创业郎溪行动方案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郎溪县大岩路109号,邮政编码:242100。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李梦莺,联系电话:05637015642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创业安徽行动方案》、《创业宣城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以“创业在宣•城邀你来”为主题的创业型城市建设,让郎溪成为活力迸发、激情飞扬的创业热土、创新高地。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紧密结合实际,提出了《创业郎溪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创业郎溪行动方案》,通过局党组会组织专题讨论,形成《创业郎溪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4月11日至5月11日,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12日法律顾问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要求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司法审查等程序。在文件拟定过程中,我局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讨论稿提交会议研究。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创新创业创造一体推进,坚持激发本土创业活力和吸引优秀团队来郎创业,为实现郎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包含18小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为实现郎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对新增市场主体,培育省、市专精特新企业,支持重点群体创业,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天使投资和创业贴息贷款提出明确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工作举措。强化创业氛围。实施创新创业培育工程,鼓励企业技改升级,促进新业态领域创新创业,鼓励国有集团公司设立相关基金。

第四部分奖励补助。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对相应创新创业行为给予奖励补助。

五、请示事项

《创业郎溪行动方案(送审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按程序送审,以县政府名义印发。

创业郎溪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创业安徽行动方案》、《创业宣城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以“创业在宣•城邀你来”为主题的创业型城市建设,让郎溪成为活力迸发、激情飞扬的创业热土、创新高地,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创新创业创造一体推进,坚持激发本土创业活力和吸引优秀团队来郎创业,为实现郎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1、每年新增市场主体2230户,其中新增企业580户。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

2、每年培育省、市专精特新企业3家。

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

配合单位:郎溪经济开发区

3、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者70名、返乡人员创业者90名、退役军人创业者8名、脱贫人口创业者80名,支持科研人员创业者25名,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4个。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经信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郎溪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4、每年开展创业培训390人,举办创业创新主题论坛,举办周六创业课。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退役军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团县委、郎溪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5、每年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9亿元以上,新增天使投资0.2亿元以上,发放创业贴息贷款0.53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人社局、县担保公司

配合单位:人行郎溪支行

6、每两年评选10名左右“创业之星”,每两年举办一次创业创新大赛,加大对优秀创业团队和创业人员的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团县委、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郎溪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三、工作举措

7、实施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培育工程,支持返乡农民工、青年创业、大学生创业、科技创新、农产业种植等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积极创建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农业农村局、郎溪经济开发区、团县委、各镇街道

8、实施汽车零部件、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构建“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生态圈,引导支持创业者围绕产业链锻长补短开展创业。加大双招双引力度,优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行政审批、税收等为企服务事项,鼓励企业技改升级,逐年增加规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总量。

责任单位:郎溪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税务局、县数据管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9、结合现有旅游景区,积极发展培育“旅游+”产业新业态,围绕现代农业、休闲度假、乡村振兴、智慧健康养老、生产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便民利民新业态等领域广泛开展创新创业,促进新的经济形态和模式不断涌现。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各镇街道

10、加大创业郎溪行动宣传力度,对于行动实施过程中开展的各类活动、取得的各项成果、获得的各类荣誉,要积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扩大创业郎溪行动影响力。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创业郎溪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鼓励支持县国有集团公司设立相关基金,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科创贷”、“人才贷”等创新产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人社局、郎川控股集团、乡投集团、开创集团

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郎溪支行、郎溪经济开发区

四、奖励补助

12、对获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给予20万元补助,对获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给予1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郎溪经济开发区

13、对新入住园区的工业项目,在投产5年内,年亩均税收首次达15万元/亩、20万元/亩、30万元/亩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亩。

责任单位:郎溪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科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14、支持省级“个转企”改革试点工作,对转型升级的“个转企”给予5000元补助。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5、对引进的国家级双创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对优秀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市、县(市、区)天使基金优先支持。

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郎溪经济开发区

16、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的水电气费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郎溪经济开发区

17、落实“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对入选的项目及企业给予10-30万元创业扶持资助。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郎溪经济开发区

18、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分别申请贷款50万元、300万元,按规定给予贴息。对新发放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符合政策规定的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探索实施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行郎溪支行

本方案中各项奖补资金,除明确由县财政承担外,按有关规定由受益财政或原资金渠道承担。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关于成立创业郎溪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创业郎溪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创业工作,根据省政府和宣城市政府关于创业安徽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郎溪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创业郎溪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洪  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良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吴宜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刘  艳  县政府办主任  

李齐彬  县发改委主任 

王锁华  县教体局局长

张治国  县科技经信局局长

韩家亮  县民政局局长 

龚道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徐经河  县财政局局长 

江  华  县人社局局长 

吴  晓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志健  县商务局局长 

方俊峰  县文旅局局长 

王有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黄开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裴兴武  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吕攀峰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  鑫  团县委书记 

张  燕  县妇联主席 

宗晓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黄大富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庞雪飞  县税务局局长 

陈  华  人行郎溪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贯彻创业安徽行动和创业宣城行动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年 3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