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出发点”,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按照“3+X”建设模式,新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10个、工作室96个。依托“12348中国法网”等网站,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互联网”建设,基本实现网上提交材料、受理、办理、送达等一站式服务。
把握“切入点”,打通服务群众通道。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县43名律师担任9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在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处和法治宣传服务。年初以来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13场,审查经济合同24份,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
抓好“着重点”,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将贫困、残疾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列入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对象。目前共帮助1400多名特殊群体和优抚对象申请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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