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促动。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重点向农村教师倾斜,表彰奖励在一线做出显著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近三年,共有101位乡村教师因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或师德表现优秀,获系统内市、县级通报表扬。
师“策”激励。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拓宽农村教师中、高级职务上升渠道。近年来,累计有371位农村教师通过评审获得一级教师资格,103位农村教师获得高级教师资格。
师“居”安心。先后投入资金1100万元,为9所偏远地区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建成教师周转宿舍150套,建成面积5250平方米,教师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师“薪”倾斜。全面实施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无校籍管理改革所实施的教师生活津贴与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归并就高执行。对在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发放生活津贴,根据交通区位、办学条件等差异度,分别以每人每月90、190、390、590元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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