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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的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27 12:5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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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的自评报告

 

宣城市农险办:

根据《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通知》(宣农险办〔2017〕3号)的文件要求,县农险办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得分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16分)

(一)项目立项(10分)

1、绩效目标(2分)我县根据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及2017年预期情况,并按照我县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制定了2017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目标,2017年我县种植业目标任务29.18万亩,能繁母猪2203头。

2、绩效指标(3分)根据2017年绩效目标任务,我县制定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并按照绩效指标要求对经办机构和乡镇农险办开展绩效评价。

3、政策执行(5分)在政策执行上,我县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机构建设,及时印发最新实施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扎实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规范有效运行。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坚持愿保尽保,同时开设特色农业保险品种。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为: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公益林、商品林。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为:大棚蔬菜、烟叶。

(二)资金落实(6分)

我县根据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制定了《2017年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计划表》、《2017年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计划表》。根据年初计划投入,足额将县级配套资金汇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专户,并及时根据宣农险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通知单将县级配套资金拨付到市财政局。

二、过程(36分)

(一)组织实施(10分)

1、组织领导(2分)

我县农险办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印发了《关于调整郎溪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通知》(郎农险组〔2017〕2号),调整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2、考评机制(2分)县农险办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郎农险办〔2017〕6号)、印发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通知》(郎农险办〔2017〕7号),对我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和乡镇农险办开展绩效评价。

3、纠处机制(2分)我县根据郎农险组〔2017〕2号文件,成立了以钱世荣为主任的县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办公室和以李永喜为主任的林业理赔工作办公室,设有完善的理赔专家库,县理赔办通过会议、通知等方式对保险经办机构查勘定损工作组织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机构落实到位。

4、匹配保费(2分)我县2016年度保费补贴匹配率为100%,并及时审核拨付至市财政局。

5、监督检查(2分)我县农险办根据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民生工程项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郎农险办〔2017〕2号),组织实施对农业保险开展全面检查,并要求经办机构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二)服务能力(19分)

1、基层服务网络(4分)我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成立了镇(乡、办事处)三农保险服务站和行政村三农保险服务点(国元郎支〔2014〕1号),全县9个乡镇92个行政村均设有“三农保险服务点”和村级协保员。

2、展业承保(5分)我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和我省的承保公示制度。采取直接承保方式的,对保险标的的数量、权属和识别信息等核心要素据实进行审验;采取集中承保方式的,附有项目齐全的分户承保清单。保险合同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开具了专业保险凭证。承保标的、信息、材料等均真实、准确、并收集了被保险人的基础信息。

3、专业机构人员(2分)经办机构设立了乡镇农业保险营销服务部,配备了专职协保员,并根据2017年国元保险郎溪支公司乡村协保员培训方案,组织对全体协保员进行年度培训。

4、宣传推动(2分)经办机构印发了《国元保险公司郎溪支公司农业保险宣传工作方案》(国元郎支〔2017〕2号),并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宣传活动。

5、防灾减损(2分)经办机构印发了《国元保险公司郎溪支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损工作方案》(国元郎支〔2017〕3号),县农险办印发了《郎溪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理赔应急预案》)(郎农险组〔2016〕2号),建立了预赔款制度,对损失金额高或重大赔案,采取预付部分赔款的方式,支持受灾农户及时恢复农业生产需求。2016年我县就根据灾情,启动了大灾理赔应急预案,及时将预赔款赔付给农户手中。

6、公开公示(2分)经办机构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了共识,做到公开透明。

7、风险分散(2分)经办机构根据《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风险管理办法》,制定了农业保险再保险方案。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

(三)财务管理(7分)

1、财务核算(2分)经办机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单独核算,分险种、地区进行明细核算;保费收缴、赔付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预算管理(2分)县财政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保证县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在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上,做到“一年一结”。

3、补贴资金管理(2分)县财政建立了保费补贴备查账,及时反映补贴资金收支余情况;我县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保费补贴等违规情况。

4、数据报送(1分)我县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农业保险的数据资料。

三、产出(25分)

(一)理赔产出(13分)

1、查勘定损(5分)经办机构的查勘定损内容真实、项目完整、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认可的代表)和查勘人员签字确认;严格执行查勘定损到户清册公示制度;经办机构按照报损金额或面积大小,建立分级分类查勘制度,按照县理赔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开展查勘定损工作。

2、理赔服务(8分)经办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理赔标准和政策,严格执行理赔公示签字制度;与被保险人已达成赔偿协议的赔案,在10日(工作日)内将赔款通过银行转账、财政补贴“一卡通”等非现金方式发放到户;理赔公示确认后的分户赔款与最终支付的分户赔款一致;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理赔精准性、时效性、便利性。

(二)整体产出(12分)

1、品种覆盖率(4分)

我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为: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公益林、商品林,农业保险覆盖率100%。

2、综合投保率(2分)

我县在自主自愿基础上,种植业、养殖业综合投保率超过40%。

3、理赔兑现率(4分)

根据保险经办机构统计上报数据,我县理赔结案率达90%以上。

4、保障水平(2分)

根据测算,我县种植业保险保障水平在90%以上。

四、效果(23分)

(一)项目效益(23分)

1、社会效益(3分)通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促进我县“三农”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险经办机构承保的规模经营的户数和数量持续增长;针对大户、家庭农场等进一步拓展了保险融资功能,如我县经办机构开展了“助乐宝”金融业务。

2、资金效益(5分)经测算,我县资金效益放大在21倍以上。

3、农户收益度(4分)经测算,我县农户收益度在14倍以上

4、试点创新(3分)县农险组印发了《郎溪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理赔应急预案》)(郎农险组〔2016〕2号),建立了大灾预赔款预案,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开展了烟叶、大棚蔬菜等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了“助乐宝”等金融保险业务。通过这些创新,推动了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迈向新的台阶。

5、农户满意度(8分)

作为我县民生工程之一,我县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取得了显著效果,农户知晓度、满意度均超90%以上。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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