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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8 08:14 来源:郎溪县教体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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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美好期盼的重要保障。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和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为全力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郎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县教体局正式启动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编写工作,组成调研组深入各镇(街道)幼儿园充分调研并多方征求意见,结合郎溪实际,形成方案初稿;

2024年4月,经局党工委研究,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政讯通再次征求相关县直单位、各镇(街道)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形成《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讨论稿)》,

2024年5月,经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2024年6月4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郎政办秘〔2024〕44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政府保障措施,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公民办幼儿园、城乡幼儿园协同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各项指标达到安徽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五、主要内容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加快公办园建设和公建民营转办公办园,确保每个乡镇公办中心园“一镇一园”全覆盖。强化经费保障,落实省、市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向薄弱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核定编制,结合实际核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保障教师待遇,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公办园教师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参照本市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提升教师能力,实施全市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是提升保教质量。落实科学保教,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高保教水平。推进幼小衔接。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双向衔接和安吉游戏推广工作,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健全帮扶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发展。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郎溪县教体局

解 读 人:付开兆

联系方式:7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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