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三项民生工程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6〕1734号)、《宣城市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宣城市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三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17﹞369号)等文件,现将郎溪县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三项民生自评工程工作汇报如下:
一、技能脱贫培训工作
(一)投入(此项得满分25分)
1.组织保障(15分)
(1)政策宣传,不断宣传项目资助民生工程政策,同时选择2016年、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后稳定就业人员作为典型案例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此项得3分)
(2)目标管理,郎溪县人社局根据《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郎溪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郎人社秘﹝2017﹞41号),文件设置了产出、质量目标,并将产出和质量目标细化、量化。(此项得6分)
(3)申报审核,我县结合实际出台了《2017年进一步加强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给符合规定的培训机构,县人社局对开班申请进行审核,与县扶贫办做好对接,比对参训人员信息,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规范审批程序,县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此项得6分)
2.资金落实(10分)
(1)资金到位率,郎溪县资金到位率100%。(此项得6分)
(2)到位及时性,郎溪县到位及时率100%,按照规定时点落实到具体项目。(此项得4分)
(二)过程(此项得满分15分)
1.项目管理(12分)
(1)信息公开,建立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培训资金使用的公示公开和举报投诉制度,未发生投诉举报情况。(此项得4分)
(2)监督检查,县人社局、县财政成立了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小组,有监管制度,有详细的巡查、检查台账和记录,要求技能脱贫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此项得分5分)
(3)资料报送,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及时、齐全、真实、准确报送业务资料。(此项得3分)
2.财务管理(3分)
(1)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建立了补助资金发放台账,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无拖欠现象,补助对象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于10个工作日内拨付。其中:属于补助培训机构的,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至培训机构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属于补助参训劳动者(或学生)个人的,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至参训劳动者(或学生)本人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无截留、挤占和挪用及虚报套取现象。(此项得3分)
(三)项目产出(此项得满分4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申报技能脱贫培训目标任务为90人,实际完成培训223人,完成率248%,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每个班期的合格率都在90%以上;技工学校对贫困家庭子女开展订单式、定向培养覆盖率为100%。(此项得18分)
2.培训质量。县人社局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场所、设备、师资、安全等条件出台了相关审核制度;积极指导监督学员结业考核,对符合鉴定条件的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组织培训机构开展下乡活动,开展订单式、定向技能培训;依托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对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此项得14分)
3.完成时限符合率。项目完成时限符合率100%。(此项得3分)
4.资金使用。超额完成年度财政安排支出资金预算,无结余,支出率超出100%。(此项得5分)
(四)效果(项目效益)(此项得满分20分)
1.社会效益。通过开展脱贫培训,大大提高了参训学员就业能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此项得8分)
2.可持续影响。通过培训,有效缓解了我县企业的“招工难”压力,部分学员实现了稳定就业,参训学员都掌握了一技之长。(此项得6分)
3.社会满意率。每期培训结束后,县人社局对每一期脱贫培训班学员开展调查走访,主要采取抽样调查、入户有效问卷和电话回访,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此项得6分)
根据《技能脱贫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局认真按照指标自评,郎溪县技能脱贫培训民生工程工作得分100分。
二、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一)投入(此项得满分25分)
1.组织保障(15分)
(1)政策宣传。不断宣传项目政策,同时选择县内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后岗位能力提高的参训员工作为典型案例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了解企业培训需求,对企业有能力自己培训的企业要求在培训中严格按照岗前培训相关规定做好培训,对没有能力自己培训的企业我局帮助联系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岗前技能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此项得3分)
(2)目标管理。郎溪县人社局根据《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郎溪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郎人社秘﹝2017﹞41号),文件设置了产出、质量目标,并将产出和质量目标细化、量化。(此项得6分)
(3)申报审核。根据《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县人社局对开班申请进行审核,从我局相关科室调取社保和企业用工数据与参训员工信息比对。县人社局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规范审批程序,县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此项得6分)
2.资金落实(10分)
(1)资金到位率。郎溪县资金到位率100%。(此项得6分)
(2)到位及时性。郎溪县到位及时率100%,按照规定时点落实到具体项目。(此项得4分)
(二)、过程(此项得满分15分)
1.项目管理(12分)
(1)信息公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培训资金使用的公示公开和举报投诉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未发生投诉举报情况。(此项得4分)
(2)监督检查。县人社局、县财政成立了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小组,根据《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建立了监管制度,有详细的巡查、检查台账和记录,要求就业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此项得分5分)
(3)资料报送。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及时、齐全、真实、准确报送业务资料。(此项得3分)
2.财务管理(3分)
(1)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建立了补助资金发放台账,按《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支付,无拖欠现象。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县人社局负责审核,补贴资金由县人社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至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无截留、挤占和挪用及虚报套取现象。(此项得3分)
(三)项目产出(此项得满分4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全年目标任务数为2050人,全年实际培训2285人,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11%,超额完成任务,培训合格率需达到95%以上。(此项得18分)
2.培训质量。县人社局对企业的培训需求进行摸底统计;充分利用“阳光就业”信息系统和我局相关科室数据信息开展劳动关系确认工作,培训工作台账健全,所有培训过程资料能在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反映出来。(此项得14分)
3.完成时限符合率。项目完成时限符合率100%。(此项得3分)
4.资金使用。超额完成年度财政安排支出资金预算,无结余,支出率超出100%。(此项得5分)
(四)、效果(项目效益)(此项得满分20分)
1.社会效益。通过企业岗前技能培训,大大提高了参训员工岗位能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此项得8分)
2.可持续影响。通过培训,有效解决了我县企业用工技能不熟练问题,参训企业员工都更加熟悉岗位技能,解决了企业“招工难”、劳动力“就业难”问题。(此项得6分)
3.社会满意率。县人社局采取有效问卷50份,通过调查走访,所走访企业对县人社局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此项得6分)
根据《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局认真按照指标自评,郎溪县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民生工程工作得分100分。
三、新技工系统培养
(一)投入(此项得满分25分)
1.组织保障(15分)
(1)政策宣传。不断宣传项目资助政策,县人社局、县技工学校以学校学生为典型的多起案例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技工吸引培养学员,实施效果和成效显著的多起案例,营造良好氛围。(此项得3分)
(2)目标管理。郎溪县人社局根据《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郎溪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郎人社秘﹝2017﹞41号),文件设置了产出、质量目标,并将产出和质量目标细化、量化,补助资金用于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此项得6分)
(3)申报审核。根据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出台《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县人社局对招生备案资料进行审核,规范审批程序,县人社局相关科室、局负责人签字(章)。(此项得6分)
2.资金落实(10分)
(1)资金到位率。郎溪县资金到位率100%。(此项得6分)
(2)到位及时性。郎溪县到位及时率100%,按照规定时点落实到具体项目。(此项得4分)
(二)过程(此项得满分15分)
1.项目管理(12分)
(1)信息公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补助资金使用的公示公开和举报投诉制度,培训相关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信息齐全。(此项得4分)
(2)监督检查。县人社局、县财政成立了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小组,根据《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管,建立了评价办法,有详细的检查书面结果,并按时整改落实。(此项得分5分)
(3)资料报送。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及时、齐全、真实、准确报送业务资料。(此项得3分)
2.财务管理(3分)
(1)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县人社局和技工学校建立了补助资金发放台账,按《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支付,无拖欠现象。资金支付进度符合每学期集中支付的规定,补助资金由县人社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至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无截留、挤占和挪用及虚报套取现象。(此项得3分)
(三)项目产出(此项得满分4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全年目标任务为新增60名,实际新增110名(其中50人为全日制),完成率183%,超额完成任务,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此项得18分)
2.培训质量。县人社局充分运用全国技工学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开展新技工身份验证和学籍注册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注册培养年限。(此项得14分)
3.完成时限符合率。项目完成时限符合率100%。(此项得3分)
4.资金使用。在规定期限内,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技工学校。(此项得5分)
(四)效果(项目效益)(此项得满分20分)
1.社会效益。通过新技工系统培养项目开展,有助于提高技工学校培养能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此项得8分)
2.可持续影响。通过新技工系统培养项目开展,有效缓解了企业“招工难”压力。招生规模无下滑现象。围绕本县重点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了课程设置和培养体系,并得到落实。(此项得6分)
3.社会满意率。县人社局采取抽样问卷50份,通过调查走访,所走访对象对县人社局工作满意度达到100%。(此项得6分)
根据《新技工系统培养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局认真按照指标自评,郎溪县新技工系统培养民生工程工作得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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