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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 评 报 告

发布时间:2018-08-27 10:2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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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项目绩效

自 评 报 告

市农委: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农质〔2017〕17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工作绩效自评报告如下(自评得分100分

一、项目投入

1)奖补对象符合性(6分)。

申报奖补单位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分,发现一个不符合规定扣1分根据市农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委对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申报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奖补的认证单位进行了审查,所申报奖补单位全部符合要求,得6分。

自评情况:根据市农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委对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申报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奖补的认证单位进行了审查,所申报奖补单位全部符合要求

自评得分:得6分。

2)项目申报符合性(4分)

制定了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得2分.项目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得2分。符合得分要求的得相应的分,不符合的扣相应的分。

 自评情况:制定了《郎溪县2017年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郎农字〔2017 〕49号和《郎溪县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执法监管工作方案》(郎农字[2017]30号)

自评得分:得4分。

3)遴选、审批程序规范性(5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民生工程目不属于申报类项目,视同得分

   自评得分5分。

4绩效目标的明确、合理性5分

 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得2分;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分;与项目年度任务数相对应得1分。

自评情况:郎溪县2017年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郎溪县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执法监管工作方案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任务数相对应。

自评得分:得5分。

5)奖补资金到位率(3分

奖补资金到位率为100%、90%(含)-100%、80%(含)-90%、80%以下,分别得3分、2分、1分,0分

自评情况:我县及时申报奖补资金,市农委全部拨付,到位率100%

自评得分:得3

6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2分

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90%(含)-100%、80%(含)-90%、80%以下,分别得2分、1分、0.5分,0分。

自评情况:我县及时申报奖补资金,市农委全部及时拨付,及时率100%

自评得分:得2

二、项目过程

1)组织管理(1分

 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定专人承担项目实施工作得0.5分;将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得0.5分

自评情况:县政府成立领导组,农委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项目实施并将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自评得分:得1

(2)农业项目“四制”执行情况2分)

     对项目资金投向实行名录制得0.5分:对项目资金安排实行备案制(因素分配法)或审批制(公开竞争立项法)得0.5分;对项目实施绩效实行评价制得0.5分;对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审计制得0.5分

      自评情况: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民生工程快检体系项目实行招投标,由财政局直接拨付,认证体系奖补资金由市农委直接拨付。 

 自评得分:得2

3基建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2分

检测室水电气、环境改造等基础建设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竣工验收制得1分,1项制度未执行得0.5分,2项制度未执行得0分;2.检测设备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得1分 

自评情况: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民生工程快检体系项目  

检测室水电气、环境改造等与检测设备实行统一招标。

    自评得分:2分

4)验收机制建立情况(1分

市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县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得1分

自评情况:2017年10月16日市农监局与市财政联合开展验收合格。

自评得分:1分

5)资料报送情况(3分)

资料提供及时,得1.5分;2.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得1.5分。

自评情况:我委及时按市农委、县民生办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

自评得分:3分

6)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得0.5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得0.5分。

自评情况:我委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自评得分:1分

7)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程序和手续完备得1分;项目实施单位建立资金专账,并做到专款专用得1分;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违规现象得1分;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的,此项为0分;奖补标准符合规定;同一基地获得多项认证的

自评情况: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民生工程快检体系项目直接由财政局拨付、程序和手续完备单位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违规现象;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奖补标准符合规定

自评得分:3分

8)监督检查有效性2分)

项目县或项目主管部门制定了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得0.5分;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得0.5分;3.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整改得0.5分;项目验收后与省财政厅、省农委进行了资金清算得0.5分。

自评情况:我委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整改;项目验收后与省财政厅、省农委进行了资金清算

自评得分:2分

三、项目产出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分)

 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含)以上、95%(含)-100%、90%(含)-95%、85%(含)-90%、80%(含)-85%、80%以下,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1分、0分;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含)以上、95%(含)-100%、90%(含)-95%、85%(含)-90%、80%(含)-85%、80%以下,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1分、0分

自评情况:我县5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乡镇快速检测体系项目910月16市农监局汇同市财政局来我县验收并通过。完成“三品一标”9个产品并获证书(其中无公害产品2个,绿色农产品7个,超计划任务数1个。同时根据市农监局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对本县符合奖补的“三品一标”企业进行审核并申报奖补。

自评得分:10分

2)申报投资(或支出)偏差率(3分

新建乡镇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项目投资偏差率为±10%(含)以下、±10%—±20%(含)、±20%—±30%(含)、±30%以上,分别得3分、2分、1分、0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没有制定建设投资计划的得1分。

自评情况:项目投资偏差率=项目投资(或支出)完成率-100%,我县为97.99%-100%=-2.01%;项目投资(或支出)完成率=项目实际总投资(或支出)额÷计划总投资(或支出)额×100%,我县为44.096/45*100%=97.99%;项目总投资=账面已支出+应付账款,我县为44.096万元(合同)=39.6864万元(实际)+4.4096(预留)

自评得分:3分

3)建设内容符合性6分

每个监管站有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检测专业人员,具备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接受岗位专业培训,实行实名制管理;单个监管站实验室面积20-25m2;监管站实验室进行功能分区,样品有显著标识;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快检重叠的乡镇站,应优先考虑一体化仪器解决方案,避免重复建设;小型离心机、冰箱等配套设备可共用的,不再重复配置。

自评情况:我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每个监管站有2名以上兼职检测专业人员,接受岗位专业培训,实行实名制管理;单个监管站实验室面积20-25m2;监管站实验室进行功能分区,样品有显著标识;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快检重叠的乡镇站,优先考虑一体化仪器解决方案,避免重复建设;小型离心机、冰箱等配套设备未重复配置。

自评得分:6分

4)质量达标率(6分)

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验收合格率为100%、90%(含)-100%、80%(含)-90%、80%以下,分别得3分、2分、1分、0分;“三品一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98%(含)以上得3分,每发现一项“三品一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低于98%扣1分,最多扣3分。

自评情况:1、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的完成任务数/完成任务数×100%。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5个乡镇9套快检系统,验收全部合格且9套快检系统全部提前完成;9/9=100%,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验收合格率。 2、“三品一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今年抽检我县三家绿色企业6个产品全部合格,我县今年三品认证、续展、复查换证企业9家,产品检测产地环境检测全部合检,全部通过。“三品一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100%。

自评得分:6分

5)完成时限符合率(5分)

完成时限符合率为100%、95%(含)-100%、90%(含)-95%、80%(含)-90%、70%(含)-80%、70%以下,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1分、0分

自评情况:项目完成时限符合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成任务数/计划(或申报)任务数×100%。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完成时限符合5个乡镇9套快检系统,9套全部提前完成;9/9=100%, 2、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完成时限符合三品认证企业11家,奖补29万元,全部及时申报拨付。11/11=100%,29/29=100%

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效益(29分)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的收入或利润提升得2分;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的纳税额提升,从而带动经济效益增长得2分。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可持续发展得2分;解决或缓解了行业、社会的矛盾及难题得2分;促进了民生改善得2分;促进了农业良性发展得2分:抽查的检测站均未开展检测业务扣6分,其他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县计划检测量、实际检测量、每个站平均检测量等因素扣0-5分。通过项目的实施,能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得2分;正确的影响和引导广大群众保护环境得2分。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或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得1分;项目运行经费有保障得1分;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运营单位制定了项目运营管理办法或制度得1分;提升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持续经营能力或市场竞争力得1分。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0%为8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自评情况:一、经济效益。两年来,“三品一标”奖补,我县共有20家企业(无公害企业8,绿色食品生产企业11家,有机食品企业1家)获得奖补,奖补资金共69万元。通过“三品一标”奖补实施,企业积极性大大提升,企业品牌、标准化、产业化意识逐步增强,产品质量稳步提升,部分企业企业通过认证,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标志后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产品不同程度溢价,其中有机产品市场涨辐50-100%,绿色食品、地标产品价格涨辐10-15%,无公害农产品市场涨辐5%以上且能直接进超市和上海等周边城市销售,成为进入上海等周边大城市的准入证明。辖区内部分绿色食品深加工企业,通过产品认证后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产品销售额、纳税额获得提升,带动企业增效、通过劳务、土地扭转、帮扶结对带动农民增收。二、社会效益:从2016年实施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以来,我县9个乡镇中有5个建成了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通过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充实监管力量,各乡镇配备至少一名专业监管与检测人员,各村配备一名村级农产品监管员,将相关工作人员、检验检测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二是通过乡镇检测室建设,检测监管手段大大增强。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大提高。同时通过农业企业的监管,要求生产过程有完整的种、殖植档案,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提升农产品品质及信誉度,同时,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当地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缓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矛盾,间接改善民生,促进农业可持续、良性发展。三、生态效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认证要求项目生产单位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积极开展绿色防控,增加有机肥使用,实施秸秆还田、家畜粪便堆沤发酵,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从而优化环境、减少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土壤肥力。同时也带动、引导其农业生产都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四、可持续影响: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事关人民餐桌安全,关系民生,也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央文件要求,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转变。支持发展有机农产品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学投入品,支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就少使用、合理、安全使化学投入品,开展绿色防控保护生态环境,施用有机肥、平衡施肥,保护土壤环境,提高地力,让资源环境休养生息,从面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发展思路。通过施化肥、打农药、单纯追求产量增长的生产方式,已经不符合时代的潮流,农民还得要调整种植结构,多生产绿色有机食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来提升经济效益。从追求“量”向追求“质”转变,让农民生产出的产品,包括质量和数量,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产地与消费地的无缝对接,从而实现农业供给侧改革目标。五、满意度调查:能过对实施企业、公众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0%。

自评得分:30分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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