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生工程 > 政策法规

郎溪县2015年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及实施部门情况表

发布时间:2015-04-16 15:11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郎溪县2015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序号

项目

目标任务

实施部门

学有所教方面

 

 

1

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机制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学生数27911人,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学生数27911人,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学生数1166人,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面积12990平方米。(学生数、校舍维修改造面积任务据实确定)

县教育局

2

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908人、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1388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148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资助学生数任务据实确定)

县教育局

劳有所得方面

 

 

3

就业技能培训

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22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980人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1320人以上。

县人社局

4

就业扶持工程

购买280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开发9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稳定提供50个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县人社局

病有所医方面

 

 

5

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

参合率不低于95%;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380元,人均缴费标准120元左右;住院率控制在11%以内;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不低于55%;继续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

县卫生局

6

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参保率达到96%以上;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380元,人均缴费标准120元左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兜底报销)比例不低于45%

县人社局

7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逐步提高患大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原则上起付线标准为1--2万元,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大病保险即时结算,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绩效。

县人社局

县卫生局

8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人数达243689人,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85%85%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分别达23998人、22257人、3737人,规范管理率分别达60%50%50%以上;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10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比率达到95%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健康教育完成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县卫生局

9

城乡医疗救助

资助16880名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及低收入困难群众参合、参保,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349人次。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其中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比例适当提高。(救助人数任务据实确定)。

县民政局

10

妇女儿童健康
水平提升工程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4700人,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050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7%以上;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做好已建成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养护工作,加大人员培训,落实各项管理技术规范,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

县卫生局

11

县级公立医院
药品零差率
补助

1个县(市、区)施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县级财政将财政补助零差率项目资金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医院招标目录内药品实行集中网上采购,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

县卫生局

12

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2360名一、二级残疾人,930名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70例,对38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药物治疗费用补助,为53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

县残联

13

重大传染病
医疗救治

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救治艾滋病病人30人,贫困结核病病人65人,晚期血吸虫病人/人。

县卫生局

老有所养方面

 

 

14

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

参(续)保缴费人数14.73万人,当年参(续)保率达80%以上;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县人社局

15

农村五保供养及
敬老院建设

以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继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572名。其保障标准按照你县2014年度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60%,确定你县五保供养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提供数据,2014年,你县农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7116元。(保障人数任务据实确定)。

县民政局

16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5年底,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5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农村社区(郎溪县城市社区20, 农村社区83个);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全面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

县民政局

17

计划生育家庭
特别扶助

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保障145人,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发放人数任务据实确定)

县计生委

住有所居方面

 

 

18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21套、新增租赁补贴/户,基本建成337套、分配入住438套,已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加快配租到户,进一步提高分配率和入住率,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县住建委

19

棚户区改造

完成棚户区改造3479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3479套(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套(户),林业棚户区改造/户,垦区棚户区改造/户。基本建成758套(户),分配入住131套(户)。

县住建委

20

农村危房改造

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的居住安全问题。(以实际下达任务数为准)

县住建委

21

山区库区农村
住房保险试点

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县范围内具有本县户籍的全部农村住户参加农村住房保险,保障/万户。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由承保机构根据农村住房保险协议约定,按要求合理定损,及时支付赔款。(保障户数任务据实确定)

县民政局

“三农”及其他方面

 

 

22

政策性农业
保险

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积极筹措保费补贴,确保本级和县(市、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加快基层服务机构的改建升级,切实发挥保险经办机构经营主体职责,做到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兑现率。全市种植业承保面积不少于31万亩,养殖业保险承保数量不少于2027头,保险理赔兑现率不低于90%

县财政局

23

美好乡村公共
服务体系奖补

市、县政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规模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用于列入2015年度美好乡村建设的6个中心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县财政局

24

小型水利工程
改造提升

以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八小水利工程”为重点,推进小型水利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增强农业防汛抗旱能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座,小型泵站更新改造636千瓦,小型水闸加固新建11座,完成中小灌区1个,塘坝清淤扩挖1667处,河沟清淤整治75条,机电井修复新建/眼,完成末级农田灌溉渠系建设/万亩。(以实际下达任务数为准)

县水务局

25

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

解决2.61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和0.44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具体实施项目数待资金计划下达后明确)

县水务局

26

农村公路危桥
加固改造

新开工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项目8,完成本年计划应完工项目(以正式计划下达数为准),完工以往年度续建项目/座。

县交运局

27

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

县级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并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管护资金,建立完善管护机制。各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70%以上;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全体村民的70%;原则上项目必须当年完工,确需跨年度的项目控制在项目总数10%以内。

县财政局

28

农村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户施保、分类保障,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增长10%,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0525名(保障人数任务据实确定)。

县民政局

29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你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及其他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及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保障人数任务据实确定。(保障人数任务据实确定)

县民政局

30

生活无着人员
社会救助

基本建立起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 保障1021人次救助对象生活、教育矫治、返乡、临时安置等救助需求,加强源头预防,实现城乡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保障人数任务据实确定)

县民政局

31

广播电视
“村村通”工程

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任务,完成/座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问题。

县文广新局

32

公共文化场馆
开放

免费开放14个各类场馆。其中: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个美术馆,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个博物馆。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县文广新局

33

农村文化建设
专项补助

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等有关活动。由市、县(区)统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结合本地农家书屋实际情况,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补充更新出版物、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行政村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每行政村每年6场体育活动,结合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

县文广新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