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生工程 > 政策法规

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6 11:04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郎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9项民生工程标准
  (一)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年公用经费基础定额由小学585元、初中785元,提高到小学625元、初中825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年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
  (二)提高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2015年,将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2015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
  (四)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2015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
  (五)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2015年,根据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
  (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2015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
  (七)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2015年,将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870元提高到2050元。
  (八)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补助标准。2015年,将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省级补助标准由每座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九)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5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
  二、调整完善24项民生工程内容
  农村清洁工程、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3个项目完成任务,退出民生工程。将就业促进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3项拓展为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扶持工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等6个项目。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危房改造、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等18个项目继续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项目实施。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补助类项目要求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对工程类项目按“10月底基本完工,11月底全面完工”的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工作流程,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关键责任人,形成倒逼机制,确保当年开工、当年完成建设任务、当年发挥使用效益。
  (二)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资金投入。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把有限财力用到群众最期盼、最急迫的事情上。积极拓宽民生工程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对低收入群众生活加大投入,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把雪中送炭、济人之困的工作做实做好。
  (三)严格建后管养,注重发挥长效。按照财权事权相适应,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项目所在地、受益单位民生工程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建立财政、社会、集体、个人“四个一点”筹资机制,加快形成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多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对已建成项目要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明确产权归属,防止资产流失。要盘活资产资源,探索文化类民生工程出租经营、盘活敬老院院民等受益对象资产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民生工程惠民效益。
  (四)推进购买服务,创新管养模式。树立改革和市场观念,对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民生服务,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接,简化管理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民生服务供给保障体系。结合美好乡村建设,选择农村清洁工程、公路村村通等项目开展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创新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活力。
  (五)完善监督机制,推进绩效评价。按照“花钱要有效,用钱要负责”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财政监督检查、审计检查、县直部门牵头评价、特邀监督员、第三方评估等多层次的绩效监督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民生工程资金安排、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在策完善、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导向促进作用。
  (六)强化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宣传。要依法公开,规范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全程公示实施政策、过程和结果,把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社会监督。探索民生工程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加强特邀监督员民生工程基层宣传力度,推广运用“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牌,统筹利用网络新媒体等资源,提高项目的政策透明度和社会认知度,不断扩大民生工程的社会影响力。
                          
                          
                          
                                                  2015年3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