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21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计生奖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廉租房与公租房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贫困残疾人康复、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等21项民生工程,按照《关于201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郎政〔2012〕19号)规定执行。 二、新增6项民生工程 (一)建设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体目标,以实施规划建设工程、农村清洁工程、产业发展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平安和谐工程和基层组织工程等“六大工程”为重点,重点培育建设11个中心村。 (二)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加强流浪救助机构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救助能力;开展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有效落实政府补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次均门诊、住院药品费用降到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五)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免费开放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和文化站等,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 (六)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进一步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三、提标扩面5项民生工程 (一)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2013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以上。 (二)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提标扩面政策。2013年,将一、二级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660元提高到726元。扩大政策覆盖面,将三级贫困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补助标准每人每年360元。 (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2013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 (四)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2013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五)扩大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扩大资助范围,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四、扩充整合1项民生工程 扩充整合实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实施原有五保户供养、农村五保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合并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提高10%以上,年人均不低于1760元。 五、退出6项民生工程 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5项工程按期完成,家电下乡政策到期,2013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六、工作要求 (一)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乡镇政府和部门责任,推进工作重心下移,继续将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增加考核权重,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完善民生工程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民生财政导向,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坚持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项目整合。加大民生工程政策和资金整合力度,特别是将涉农民生工程项目与美好乡村建设有机整合,全力推动和支持美好乡村建设。通过资金整合和项目叠加,进一步把民生投入规模做大,发挥资金的综合效应。 (四)突出建后管养。按照各级政府事权和部门职责范围,明确项目所在地政府、受益单位的管养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合理区分公益性、准公益性等项目性质,探索分类管理方式,注重发挥市场、社会和个人的多重力量,推动建成项目健康长效运行。 (五)创新推进机制。完善定期调度、点评通报、挂牌督办、行政约谈等制度,健全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纵向推动的协调推进机制。深化民生工程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 (六)强化绩效评估。建立全方位、宽领域、网格式民生工程绩效评估机制,完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制度,做到财政评价、部门评价和社会评价、群众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民生工程的民生效益,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得到实惠。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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