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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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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6:21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字体:[ ]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邮编:242199,电话:0563-7021916,电子邮箱:lxxscj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郎溪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2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机构领导、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监管、市场监管规则、产品质量监管、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多方面的工作。办理省信访系统11件、县长热线586件,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举报1194件,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提高政策解读质量。2023年发布上级政策解读6篇,本级政策解读10篇,其中负责人解读2篇,围绕食品药品、物价等群众和社会关注高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数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从自查、互查、活动总结,梳理了我局目前基层“两化”存在的问题,整改完善各项内容,不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新《条例》,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细节,定期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及申请公开步骤。积极参加依申请公开培训。2023年,全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隐私排查。常态化开展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易出现隐私泄露的栏目集中筛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发布。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按照省规定格式要求准确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要求,着力加强内容保障,提升解读回应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完善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为民便民的功能,优化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集中整改培训活动,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并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的重要考核条件之一。同时通过政府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6

行政强制

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策解读时受限于技术手段不足,形式较为单一,可读性不强,没有很好的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宣传培训。健全学习培训机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素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升。

2.创新解读方式。充分运用图片、视频等易懂好懂的群众语言解读相关政策信息,提升政策解读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配备专职人员,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突出问题,及时回应。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同时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集中办公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开展基层“两化”专项提升行动。按照市县要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数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从自查、互查、活动总结,梳理了我局目前基层“两化”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做好食品药品领域基层“两化”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