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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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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09:02 来源: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钟梅路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郎溪展示中心三楼西南侧,电话:0563-7376689,邮编:2421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抢抓长三角一体化、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树牢“工业强县”首要地位,鼓足干劲,实干担当,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稳中有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郎溪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便民为民的重要工作,抓基础、抓提高、抓整合、抓保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3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构设置、政策解读、财政资金、部门项目等信息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信函、网络申请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严格按制度规范答复程序。2023年度,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以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超标准化管理。同时,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的功能,提高用户体验,增加互动性和便捷性,让公众更加方便地参与到政府工作中来。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加强对政府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紧扣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落实监督整改任务,主动公开工作推进监督整改情况。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改进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涉及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改进措施: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水平,进一步抓好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强,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改进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我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对牵涉到社会公众利益、生活相关或社会公众应当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实行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全公开;积极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规定时限将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严格对照市、县政务公开办工作提示单、通报,开展常态化整改排查,重点排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内容,对照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相关要求等,认真抓好整改,常态、长效加强管理。

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