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郎溪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6:12 来源: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要求,结合2022年度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文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lx.gov.cn/)制度指南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目录中全文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锦城西路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郎溪展示中心三楼,邮编:242111,电话:0563-7376689,电子邮箱:lxzsj201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围绕《条例》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中心“双招双引”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政策解读、“双招双引”活动成果、重要招商引资考察活动、财政资金等信息1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中心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可靠。二是加大信息公开隐私排查力度,常态化开展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并加强网站管理,杜绝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要求,除涉密和个人隐私事项外,及时公开并更新相关工作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公开面达100%。二是根据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通道。同时,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会”等多个专题专栏,集中发布重大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媒体报道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平台管理和监督,根据我县政务公开各项考核指标,实行不定期检查,及时调整完善,做好信息更新维护,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要求。二是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整改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的培训和集中办公等。对涉及我中心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政务公开考评,在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和问题清单下发后,及时全面梳理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和整改情况列表,并第一时间在“监督保障”专栏公开,定期开展问题“回头看”,确保扎实整改到位。

(六)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坚持依托中心门户网站、“郎溪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并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通道,同时通过信函、邮件等途径接受群众申请政务信息公开,擦亮“‘溪’致入微”服务品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尚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单一,缺乏创新性。

下一步,我中心将着力从以下方面努力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开拓视野和工作思路,认真总结工作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工作走深走实。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深度和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举措:深化“政务公开+四送一服”工作。结合省“四送一服”双千平台,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办事服务,切实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题,实打实的为企业纾困解难,护航企业发展,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