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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0:09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涛峰路与碧河路交叉口,电话:0563-7021059;7021473,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郎溪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今年,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等各类政府信息224条;2023年重点栏目基层政务公开共发布各类信息112条,其中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板块,共发布信息71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申请注意事项、申请处理标准。2023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共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政府信息管理

部门领导信息、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对于重要信息要保证及时整理、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要求优化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录入工作,全力推进我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由我局办公室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各相关职能股室及时提供内容资料,确保栏目内容充实充分发挥郎溪普法新媒体平台方便快捷、互动性强的优势,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

监督保障

为确保各类信息的真实、及时发布,2023年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健全规章制度,从队伍、制度建设上着力做实保障,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动态类及时更新,文件类及时发布,并加强对网站错误表述的排查,年底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做到举一反三。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社会评价良好,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内容质效有待提高,政策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单一化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主动公开内容的精准度。二是提升对政策解读重视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力争解决形式单一化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序落实自查发现问题已及时整改本年度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栏目信息,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重点围绕政务公开基础理论、个人隐私保护、考评办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四方面进行学习讨论,会议要求各股室认真对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主动意识,确保信息公开数量,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