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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5 16:10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
 

根据县司法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了各部门成员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内容。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措施情况。依据《条例》和《郎溪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安全审查工作。二是按时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外,根据本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及时通过宣传栏,流动展板、报刊、电视、网站论坛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并对有关人员加强了信息公开安全培训,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机关主办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着力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意识和主动意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和形式。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郎溪普法网、《今日郎溪》报、今日郎溪论坛、电视台、橱窗专栏、司法行政服务大厅信息查阅平台等各级各类媒体公开信息。对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办事流程、人事任免、工程招标、固定资产拍卖、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和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主要情况。2015年县司法局通过各级各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主动公开近200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至20151231日,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产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比上年取得了较大进步,但距上级要求及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工作中,县司法局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强网站和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形式,深入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

 

 

                       2015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