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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00:00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正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lx.gov.cn/)制度指南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目录中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涛峰北路郎溪县司法局办公室,邮编:242100,电话:0563-7021059,电子邮箱:lxsf7021473@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目前已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股室的工作体系,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的组织保障。同时,局办公室与各股室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联动协同配合,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1.全面公开、准确及时。2019年,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2.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一是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公开。2019年度共发布信息100条,涵盖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等。二是积极权责清单信息公开。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积极对属于我局职责的权责清单信息公开进行更新维护。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全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到各监管所及各股室,压实各部门责任,责任到股室、责任到个人,各部门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做好统筹督促和抽查的工作,及时将标准和要求告知各部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公示部门,确保公示内容规范真实有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我局在县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主动作为,及时高效完成信息迁移、栏目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并根据国家、省、市、县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做好自查整改。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测评要求,自查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二是是强化专项整改。狠抓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问题整改。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三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明确网站管理工作分工及工作要求,并将承担的县政府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落实到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同时县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并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的重要考核条件之一。

(二)提高公开质量。


1、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组配目录设置。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我局根据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组配目录设置,并按质按量的上传了信息。立足部门职责权限,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完善重点领域中“行政权力运行—其他权力运行”栏目和“‘放管服’改革”栏目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做到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

2、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全面进行清理,积极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与相应的廉政风险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信息。按照规定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4、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复群众意见建议、相关咨询和投诉。

5、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2019年。我局未收到网上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监督落实到位。

我局着眼建设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2019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各派驻机构、各股室、二级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完善机制,高效的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政务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二是由于网站迁移,信息公开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政策解读不符合要求,个别主动公开的信息有错别字,错链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整改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是通过集中办公、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