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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5:32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公安局部门网站下载查阅。如对报告存在疑问,可与郎溪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钟桥河路,电话:0563-7021821-3358,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及政府对公安机关高质量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从理顺流程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着手,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形成良好警民互动关系,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2月31日,县公安局通过“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等栏目办理网友留言582件,其中县长热线560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全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1646条,其中政策解读类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0条,财政资金1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行政权力运行1524条,监督保障类8条;重点领域栏目共发布信息103条,其中治安管理12条,户籍管理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严格依照《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共收到相关申请1条,已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没有收取涉及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及非涉密重点工作,积极公开常规内容、重点领域大板块。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审核、政府信息目标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进一步促进局网站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对所有栏目逐项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做好平台的规划、建设、运维、考核、安全保障等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平台登录账号的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加强日常监测,重点检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二是保障网络平台运维顺畅。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进行积极协调对接,做好技术运维保障。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及时有效更新,2022年,我局未发生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13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公安局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的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加之人员变化,信息更新效率一般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如政策解读栏目多停留在表面政策解读,且以文字为主,形式单一;基础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与群众互动反应不够迅速;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虽在新媒体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

改进措施有:一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要点、时效要求、保密规定等为重点,提升公开质量;二是积极推广政务新媒体,结合当下受众群体最大的网络媒介,提升发布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