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公安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公安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郎溪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00:00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贯彻执行,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内容。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据《条例》和《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各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内部工作程序规范,有力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安全审查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还根据我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通过流动展板、宣传栏、电视、报刊、网站论坛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20多条。主要公布了我局概况、各部门职能、局党委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姓名、分工等相关内容。治安、交管、刑侦、特(巡)警、出入境管理、信访、110报警台、派出所等29个单位、窗口部门形成了政府信息内外公开的格局,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的依据、职责权利、办事(案)的内容、程序、结果。通过手机短信、网站、微博新型媒体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信息,如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警方提示、便民服务信息及公共管理方面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利用互联网络公开。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等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公众可随时根据需要查阅。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及时在《今日郎溪》等报刊杂志以及今日郎溪论坛、郎溪论坛等本地重要论坛发布信息。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警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我局各窗口单位均在办证大厅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在各个公安机关办案、办事场所,公开交警、治安、刑侦等业务部门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

(四)提升公众查阅点服务水平。我局在县政务中心办事窗口、车管所、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和各公安派出所设置查阅点,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明确各窗口信息公开程序,派出所可开具户籍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并公开办事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有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充分,政策文件公开数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