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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00:00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郎溪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精神,主动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了公安影响力和公信力。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市、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488余条,其中政策解读类1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精准扶贫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0条,行政权力运行62条,监督保障类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县公安局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根据警务工作实际,确定牵头警种,明确联络员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考评制度,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一事一审。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部门领导切实担负起政务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任务和组织开展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新增“精准扶贫”“人事信息”等目录,对所有栏目逐项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做好自查整改。每个季度我局都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考核要求,自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归纳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整改。二是强化专项整改。狠抓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问题整改。对照第三方测评公司测评出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及时与县政务公开办沟通交流,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我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不断总结经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平台建设和资源整合。明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在线服务水平,强化便民服务举措,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诉求。

(七)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业务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促进改革发展。建好自身宣传平台。建好用活“郎溪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郎溪公安在线”微博号,强化宣传推广,积极做好外宣工作。加强与各级党政内刊、宣传媒体的联系,积极融入全县外宣工作大格局,结合我局重点工作,积极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特色。对发布的政务信息,建立信息反馈处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加强网络舆情和网民意见建议办理,及时有效办理网民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通过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等网上服务热线的办理,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诉求。截止12月31日,县公安局通过“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等栏目办理网友留言344余件,其中县长热线325件。另外,县公安局还建立健全舆情处置工作会商制度,由各部门警种联合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舆情,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与网友进行互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接下来,我局将针对这些问题,制定相关落实计划,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宣传力度,强化考核,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实做全,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