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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县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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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0:00 来源:县文旅局(县广电新闻出版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文旅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华润苏果写字楼809,电话:0563-702109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21年文旅系统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响应社会舆情,回应百姓关切热点。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年度报送了新闻发布计划。年内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对政府领导、机构、人事信息等基础信息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公开。政务微信、微博郎溪文化旅游保持每天更新。2021年以来发布上级、本级政策解读10条,有答记者问、文字、图片、评论文章等多种形式。

二是及时公开最新信息公开内容。县文旅局公开目录主要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社会公共文化事业、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精准脱贫等子目录构成。全年更新数据2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了办理流程及时限,规定了反馈的办理意见须形成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经局分管领导签发后,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方式进行答复;对不能公开的信息也要做出书面解释,经分管领导签发后,反馈申请人。2021年我局收到公开申请0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2021年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调度,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人员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专项经费保障此工作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细化到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

三是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我局制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四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对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发布信息。同时按照要求编制了《郎溪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目录》规定了公开事项的内容、依据、时限、责任机构、渠道及载体等,不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通过参加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配合实际工作操作,针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加以分析探讨,增强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建立外部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把审核关,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两条底线,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同时也严格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新媒体的运用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建立轮训学习机制,通过对各业务科室、二级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整体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督促局各部门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着眼于文旅工作特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中文化民生工程、文旅市场执法、文旅政策解读等重点内容的发布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郎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