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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应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县应急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写字楼7楼,电话:0563-7028009,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的关注关切,进一步完善基层“两化”公开目录,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数19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4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6条,应急管理信息18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21条,主动公开部门动态198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我局不断扩展公开范围,把主动公开信息全部予以公开,2021年度收到 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们负责日常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隐私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到各股室,压实各部门责任,各部门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做好统筹督促,确保公示内容规范真实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聚焦基层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结合本地具体工作实际,细化补充标准目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更新、政府信息规范管理等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务公开经办人进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二是加强问题整改。根据自查和第三方测评结果反馈,根据各股室职责分工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范我局政务公开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审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对于公开的信息内容,从严把关,认真审核并按照要求的格式和程序发布,形成了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同时通过政府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缺乏思想认识。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了解,认识不够,不能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致使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是政务公开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特别是政策解读方面,缺乏创新。

  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经办人员专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多次在会上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不断提升各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意识到该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加强业务交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交流会,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好做法和创新性,促进本单位政务公开规范化、多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