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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安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5-04-01 08:59 来源:县应急局 字体:[ ]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和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这一基本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2014年,在现有各项公开制度及办法的基础上,我局根据有关领导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考评,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不断优化规范行政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要求,将申(换)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21项审批事项全部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安监局,并及时在网上公布。以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以完善和落实制度为关键,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规范的服务为目的,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局领导多次研究,明确了工作职能、人员配置、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让服务对象更感方便。

    (四)加强督查指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工作,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和评议,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检查,并定期通报,严格督促相关科室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注重依法履责,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我局在安全信息等网站上共主动公开信息九十条,并同时做好政府信息的更新、完善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工作,我局虽然在此项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精力、物力,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少,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还不够;三是有针对性的信息相对偏少。

    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结合实际,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现有各项制度、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特别是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机制将进一步细化完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广泛利用网络、报刊、媒体、咨询电话、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使服务对象能及时的了解和掌握信息动态,获得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宣传面更广、内涵更深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