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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2年民生工程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2-05-23 15:5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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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2年民生工程

政策问答

 

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

 

 

安徽去年实施12项民生工程,今年增加6项,实施18项民生工程,这个做法很好,要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不断抓出成效。

——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视察安徽时的讲话

 

 

前  言

 

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是党和政府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从2007年起,省委、省政府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在全省实施民生工程,逐步探索出以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加强民生建设的制度框架,着力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五年来,全省上下合力共为、开拓创新,共实施了37个民生工程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322亿元,惠及6000多万人民群众,人均受益2200多元。民生工程已成为安徽民生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和特色工作品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张宝顺书记指出:要坚持发展为民、富民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实,不断为建设美好安徽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李斌省长强调:要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完善措施,精心组织推进,促进民生工程责任在一线落实、资金在一线保障、任务在一线完成。

2012年,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投入540亿元,实施33项民生工程。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政策公开,配合 “访代表委员、答建议提案、汇民智民声”和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开展,我们编印了《民生工程政策问答》,供社会各界参考。由于时间仓促,如有遗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目    录

 

什么是民生工程…………………………………………………(1)

民生工程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我省已实施了哪些民生工程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4.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5.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6.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8.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9.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10.新型农民培训工程

11.就业技能培训工程

12.校舍安全工程

13.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14.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

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7.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18.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机制

19.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

20.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21.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2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24.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25.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6.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

27.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28.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

29.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30.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31.“农家书屋”工程

32.家电下乡

33.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什么是民生工程?

答:民生即为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问题。民生工程,是安徽为更有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集中精力和财力,促进最突出民生问题的解决。简而言之,就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民生工程主要解决那些问题?

答:2006年底,省委、省政府针对我省民生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矛盾进行深入分析,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提出实施民生工程。以民生工程为抓手,通过民生工程这一载体,运用工程化的措施、项目化的手段,加快解决部分群众“生活难”、“看病难”和“上学难”等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我省已经实施了哪些民生工程?

答:从2007年的12项,2008年的18项,2009年的28项,增加到2010年、2011年的33项,实施范围不断扩大。2012年动态调整项目,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涵盖生活保障、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文化建设等五大类。生活保障类项目有7个: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教育培训类项目有7个: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就业技能培训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医疗卫生类项目有6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有8个: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文化建设类项目有5个: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家电下乡、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生活保障类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什么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和标准?

答:农村低保对象是持有我省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况,不列入保障范围:如家庭成员有使用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场所的,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造成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等。

2012年,我省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3.怎样申请纳入农村低保?

答:首先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填写申请审批表,将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提交给村(居)民委员会。其次是村(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核实,并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和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公示7天以上,上报乡镇政府(街道)。三是乡镇政府(街道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公示5天,对无异议的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四是县(市、区)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并公示5天,对无异议的纳入保障范围。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4.什么是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答: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是指对农村“五保户”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保障农村“五保户”的正常生活的救助制度。

 

5.农村“五保户”供养的对象和标准?

答:农村“五保户”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居民。

2012年,我省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10%,由不低于1400元/年增加到不低于1540元/年,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6.怎样申请纳入农村五保供养?

答:由本人或户主填写申请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给村民委员会(社区)。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情况的核实,并公示5天以上,对无异议的报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收入调查表核实,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重点调查和审批工作,并公示5天,对无异议的纳入保障范围。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7.什么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答: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为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家庭给予奖励扶助,对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特别扶助,帮助解决家庭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制度。2012年,将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半边户”的农村户口一方纳入奖扶范围,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纳入特扶范围。

 

8.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和标准?

答:奖励扶助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补助标准为:2012年起,国家统一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不符合特别扶助制度条件的)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0元或140元。奖励扶助对象从60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

 

9.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和标准?

答:特别扶助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特别扶助对象补助标准: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135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对象扶助金标准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45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11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补助标准: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扶助金;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扶助金。

 

10.怎样申请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

答:首先是本人申报,经村(居)民委员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级人口计生委复审确认并公布,省、市人口计生委抽查、逻辑审核、备案。经过公示后,无异议的纳入扶助范围。

 

四、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1.什么是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答: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或提供廉租住房入住,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按优惠租金标准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改善居住条件,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12.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对象和标准?

答: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全省城市(含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困难和保障面积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13.怎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答: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市、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15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公示15日,无异议的,列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14. 怎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答:申请人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运营机构提出申请,如实申报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提交住房和资产查询委托书,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适时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五、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15.什么是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答: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着力提高城乡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的一项救助制度。

 

16.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的对象和标准?

答:贫困重度残疾人是指我省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待遇的、持有《残疾证》的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补助55元。

 

17.怎样申请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答:申请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时,首先须填写申请表,提供户口本、残疾证、低保证等材料,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居委)向乡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居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核实,公示5天以上,对无异议的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乡镇政府(街道办)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并报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调查和审批,公示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救助金。

 

六、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18.什么是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答: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是指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2010-2012年,在全省每个县新建或扩建一所设施较完备、功能较齐全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以满足入住人员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需求。

 

19.哪些人可以入住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答: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弃儿、残疾儿童,以及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城市居民。在满足以上人员服务需求外,一些老人以自费形式也可入住。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0.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引导城乡居民积极自愿参保,建立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

 

21.城乡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答:覆盖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筹资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l0个档次,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试点地区补助,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省财政和试点地区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0元。对于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22.城乡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

答: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相关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当登记的参保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内容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跨县(市、区、旗)转移或死亡等情况的,应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应于当地规定的缴费截止日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领取养老金待遇,由本人提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每年对待遇领取条件和标准进行核定。 

 

教育培训类

 

八、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23.什么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答: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同时,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二是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帮助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对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24.怎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会同村(居)委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认定,对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做好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九、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25.什么是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制度,实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完善校内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6.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对象和标准?

答: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为每年3000元。中职学校平均为每年1500元。普通高中平均为每年1500元。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以及三年级顶岗实习有困难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给予相应补助。

 

27.怎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答:由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在乡镇或居委会、民政等部门、村(居)委会盖章证明的家庭收入状况等材料,经所在班级评议,学校审核认定,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及时发放资助金。

 

十、新型农民培训

28.什么是新型农民培训?

答:新型农民培训,是指为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各市县均有选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分别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和农民科技示范培训,重点培训畜禽水产养殖技术员、乡村兽医、农机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植保员、涉农企业创办人、科技示范户等。根据培训类别不同,由政府按不同标准给予补贴。

 

29.怎样获得新型农民培训补贴?

答:新型农民培训补贴拨付至有关培训机构,免费对农民开展培训,不以现金方式发放给参训农民。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凭培训台账、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和市、县(市、区)农委、财政局出具的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到市、县(市、区)财政部门申请拨款,经严格审查核实后拨付补助资金。

 

十一、就业技能培训

30.什么是就业技能培训?

答:就业技能培训,是指为促进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由政府给予补贴,各市县均有选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企业新录用的技能岗位人员开展技能训练和职业能力培养,促进经济发展和劳动者收入持续增长。

 

31.怎样获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答: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劳动者,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按培训合格情况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培训补贴。培训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按不低于人均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工种(项目)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个人先行付费,培训合格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培训补贴经办窗口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参训者经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3个月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填写《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经办窗口申领培训、鉴定补贴。

就读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毕业时每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不含免费学生)。紧缺专业(工种)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公布的专业(工种)执行。培训补助由学校集中向所在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个人账户。

 

十二、校舍安全工程

32.什么是校舍安全工程?

答:校舍安全工程,是指为切实提高抗震和综合防灾能力,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加固改造、迁移避险,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把中小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33.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内容?

答: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三类重点校舍加固改造或迁移避险,严格执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符合防地质灾害、防洪除涝、防火等要求。

 

十三、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34.什么是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答:包括两项:一是由省教育部门牵头,在全省农村地区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覆盖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到2012年,使全省2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校内有监管,课余有去处,得到政府、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爱。二是由妇联牵头,以建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为重点,搭建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互动平台,为促进留守流动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保障条件。

 

35.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内容?

答:依托全省现有农村中小学校,确定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点,每个按3000元额度配置电视机、电话或电脑等。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等便于儿童安全往返的农村文体活动场所,或者在留守儿童较集中的乡村,确定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每个活动室按2万元添置少儿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等。

 

十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

36.什么是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

答: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是指按照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利用闲置校舍进行加固改造,增加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37.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内容?

答:对纳入改建项目的闲置校舍先行进行排查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按照幼儿园保育教育对园舍的功能要求,制定改建方案,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做好幼儿园开班前的设施设备购置等相关准备工作。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园舍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玩教具、保教及卫生消毒生活设施配备要符合安全、环保、实用的标准。

 

医疗卫生类

 

十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8.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的对象、资金来源和参合程序?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目的是通过报销部分医药费用,让农民能看得起病、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新农合对象包括我省农村户口居民,失地农民、务工农民及虽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行政上独立的农、林、牧、渔场的农业工人和开发区、风景区的农民,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农村居民及农村户口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

新农合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按人缴纳参合资金(2012年每人每年缴纳50元);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12年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是240元)。

当地政府一般在10—12月收缴下一年度的参合资金。一般由乡镇政府派工作组与村干部进村入户收取,或在规定时间,由农民凭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缴纳并领取新农合就诊证(或就诊IC卡),农村五保户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资金,由当地民政部门代交。

 

39.参合农民如何看病、报销?

答:参合农民须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IC卡)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看门诊或住院。原则上,首先在县(市、区)内定点医院看门诊或住院。如须转诊到县(市、区)外的医院住院,应提前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便备案。

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当场减免相应部分的费用。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在医院新农合结报窗口按照规定的比例和相关报销范围获得报销。凡是已经与省内省市级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开展“即时结报”(异地结算)的地方,都能实现“在哪里住院、就在哪里报销”,出院当时就拿到报销款。对于不能在医院即时结报的,出院后,请持《新农合就诊证》(或IC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出院小结、医院住院发票、住院每日清单等材料,回县新农合中心或乡镇报销。

患有慢性病(包括20种常见慢性病和9种特殊慢性病)的,可以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申请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慢性病就诊证。常见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半年或一年结报一次,补偿比例不低于40%。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比照同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政策,定期结报。

 

40.参合农民的补偿待遇?

答:参合农民住院就医费用,符合“安徽省新农合药品目录”和“新农合基金可予支付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按政策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

医院等级不同,起付线和报销补偿比例也不同。乡镇卫生院等Ⅰ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10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5%;县城一级二级医院等Ⅱ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0%;城市一级二级医院等Ⅲ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5%;城市三级医院等Ⅳ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0%;被处罚的医院等Ⅴ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大病保底补偿比例不低于40%。当年住院补偿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

鼓励参合病人在上级医院诊断明确后到下级医院住院诊治,多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起付线以下费用个人自付,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5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其可补偿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0%比例给予补偿,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级医院疾病住院补偿比例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在非定点或被暂停、取消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不予报销。对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枪伤、搏斗伤、在工厂作业时负伤等),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

 

十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41.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对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这一群体进行的制度安排,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在重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疗需求、进一步提高待遇水平的同时,适当解决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着力引导参保居民一般常见病、慢性病首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各类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简称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统一纳入各省辖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4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样参保,筹资标准和相关待遇如何确定?

答: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由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构成。2012年,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到240元/人/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各市、县、区(简称统筹地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参保缴费:城镇居民、少年儿童和各类在校学生,均于每年9-11月份集中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新生儿统一实行“落地”参保的办法,在办理户口登记的同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跨地区就学或办理了转学的大、中、小学学生,不再参加原户籍地的居民医保。已在原户籍地参加了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城镇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通过学校集中办理参保登记;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和未就学的少年儿童在户籍地(定居地)的城镇街道、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待遇支付:居民医保基金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以及普通门诊等医疗费用。参保居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按当地政策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不同级别医院有所差别)和最高支付限额。随着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的提高,各地通过调整完善政策,逐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2012年,各地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支付比例要达到70%以上。

 

43.参保居民的就医费用如何结算报销?

答:参保居民在参保地看病就医的,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根据统筹地区的相关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给患者提供医疗保险结算清单、医疗费用清单等票据。对于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个人应按比例承担的,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据实结算;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承担的费用,由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

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携带本人医保证/卡、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发票等材料,回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结算报销。

 

十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44.什么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答: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由政府出资,对因病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贫困群体实施的专项救助制度。

 

45.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病种?

答: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救助病种包括:(1)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2)对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必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是: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急性心肌梗塞、需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精神分裂症、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重症慢性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病种等。

 

46.怎样申请城乡医疗救助?

答:(1)已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地区,重点救助对象只需凭相关证件,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实现“随来随治,随走随结”的救助方式。

(2)未开展定点医疗即时结算地区,城乡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时,须持身份证和享受社会救助的有关证明(低保证、五保供养证、优抚有关证件等)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如遇突发性大病患者,应特事特办,及时审批。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书面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

 

十八、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机制

47.什么是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机制

答: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是指对重大传染病病人减免医疗费用,采取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有效控制血吸虫病危害,切实减轻患病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8.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对象和标准?

答:医疗救治的对象是: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符合救治条件的结核病患者,符合《晚期血吸虫病诊断标准》的现症晚期血吸虫病人。

医疗救治的标准:对艾滋病病人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按每年最高4800元补助抗机会感染治疗费用。对肺结核病人免费提供抗结核药,对现症贫困结核病患者每年最高补助900元。对现症晚期血吸虫病人,每年补助5000元。

 

49.怎样申请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答:由本人向实施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材料,经审批后,按规定标准减免治疗费用。

 

十九、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

50.什么是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

答: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是指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免费复明手术,给予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为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并适配辅助器具,帮助残疾弱势群体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

 

51.贫困白内障残疾人康复工程的救助对象和标准?

答:(1)贫困白内障患者是指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白内障患者,以及城乡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补助标准为每例手术经费1000元,其中:150元用于省级政府统一采购手术耗材;850元用于手术患者筛查、术前术后常规检查、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用药、床位等所有费用。

(2)贫困精神残疾人是指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拥有我省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和低保证的精神残疾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药费。

(3)贫困残疾儿童是指城乡低保或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包括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脑瘫儿童、孤独症和智力残疾儿童。根据身体残疾状况,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并适配辅助器具。

 

52.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的救助对象需提供那些材料?

答:(1)贫困白内障患者需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当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等。

(2)贫困精神残疾人需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同时出具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低保证或贫困证明、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诊断证明材料以及医药费发票。

(3)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需由残障儿童家长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十、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53.什么是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

答: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是指为满足群众妇幼保健服务需求,由政府投资,实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补助、妇幼保健能力建设、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四个项目,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和优质的卫生服务,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4.怎样获得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的补助?

答:一是婚前健康检查。婚姻登记当事人到民政机关领取“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告知卡”,承担婚前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免费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

二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定点机构核实身份,按规定项目提供规范的住院分娩服务,并按人均300元标准减免住院分娩相关费用。

三是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对婴幼儿(0-6岁)在接种国家免疫规划内的疫苗品种时,由政府购置疫苗和注射器,给予适龄儿童免费接种。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类

 

二十一、政策性农业保险

55.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答: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投保人支付少额保费、政府补贴大部分保费,把被保险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度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政府补贴力度大、惠及人口多的特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培育农民市场意识与风险意识,促进“三农”和农村金融的发展。

 

56.政策性农业保险保什么?

答: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具体包括:(1)重大病害。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等。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2)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3)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4)强制捕杀。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捕杀时,经办保险机构应赔偿投保户保险金额与政府支付捕杀补贴的差额部分。

 

57.农户遇灾后该怎么办?

答:(1)种植业保险。农户投保了种植业保险,在灾害发生后不能被动地等待保险公司赔偿,而要积极施救,减少损失,同时应保护好现场,受灾时向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其委托机构报案,并积极协助现场查勘。对绝收的地块,应及时补种或改种;对没有绝收的,要接受相关技术部门指导,加强田间管理,尽量挽回损失。(2)养殖业保险。参加了养殖业保险,畜禽死亡后要及时向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其委托机构报案,并配合进行现场查勘,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不要擅自处理死亡的畜禽。

 

二十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8.什么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为解决农村人口饮用水氟、砷等水质超标及缺水问题,通过新建水厂、水厂改造、延伸管网等方式,积极推进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让广大农民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

 

5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个人筹资标准?

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列入国家规划内的受益农户不承担主体工程的配套资金,仅承担入户材料(入户水表及水表以下部分材料)等费用。未列入国家规划内的受益农户由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

 

二十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60.什么是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答: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是指为改善农村五保供养条件、完善敬老院养老服务功能,加快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乡镇敬老院,争取到2012年,全省农村敬老院的集中供养率达到50%。同时,建成内部设施较齐全、服务功能较完善、管理较规范、五保对象较满意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体系。

 

二十四、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61.什么是农村沼气工程?

答:沼气工程是指以规模化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集污水处理、沼气生产、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农村沼气工程,是指为解决农村能源和环境卫生需求,由政府和受益户共同投资建设的沼气工程。

 

62.农村沼气工程的建设内容是什么?

答:农村沼气工程的建设内容:一是户用沼气。以户为基本项目单元,建设沼气池,同时进行“三改”,即户用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二是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建设一处固定服务场所,新建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配备一套进出料设备、检测设备和维修工具,购置一批沼气配件。每个网点至少配备1名技术服务人员;三是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每处建设畜禽粪污处理沼气工程一座,主要包括发酵池、贮气柜、沼气利用设施等。

 

二十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63.什么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指为解决水库主体工程病险隐患问题,由政府投资,加快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争取2012年前基本完成省计划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12年完成新一轮国家规划304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尽快恢复水利工程防洪库容,确保防洪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及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六、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

64.什么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

答:农村危房改造,是指从2011年开始,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在全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务院确定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全面启动我省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试点范围内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农村清洁工程,是指从2010到2014年,在全省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为主导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在全省所有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网络体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根本改善。

 

65.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和农村清洁工程的建设内容?

答: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

农村清洁工程重点是按乡镇人口规模不同,建设日垃圾转运量不等的垃圾中转站,以及配套垃圾运输设备,包括垃圾转运车及小型垃圾运输车、垃圾处理设施等。

 

二十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66.什么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就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一定的财政奖补资金,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兴办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以组织、支持和引导农民筹资投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种新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制度。

 

67.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和农民筹资筹劳标准?

答: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建设属于财政奖补范围,具体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村内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应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按现行的投入渠道筹集资金,原则上不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来解决。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农民每年每人筹资不超过15元,农村劳动力每年每人筹劳不超过10个工日。中央根据地方工作开展情况和奖补资金情况,按规定比例兑付奖补资金。省、县(市、区)根据参与一事一议的农业人口数分别按年人均10元、年人均5元以上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

 

二十八、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

68.什么是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

答: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是指2011-2015年,对县、乡、村道上经过检测认定的四、五类危桥进行重建、加固或维修,以进一步改善全省农村路网通行安全,实现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发展,为农村提供更加完善、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

 

69.怎样纳入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项目?

答:纳入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已在2009年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危桥明细表中;二是中桥以上危桥加固改造方案经省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通过,小型危桥加固改造方案经市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通过;三是前期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已经批准,具备开工条件;四是项目业主明确;五是资金筹措方案确定。

 

文化建设类

 

二十九、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70.什么是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答:广播电视“盲村”是指电视机不使用卫星接收天线就接收不到稳定彩色图像和清晰伴音电视节目的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是为了解决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盲区”农民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问题,而由国家组织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从2011年开始实施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2年增加开展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让偏远、贫困地区更多的农民群众能收听收看到广播电视节目。

 

71.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内容?

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20户以下已通电广播电视“盲村”通广播电视;二是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可采取建设形式分为有线联网、无线覆盖、直播卫星等。

 

三十、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

72.什么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

答: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是指为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农村文明程度,由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公益性乡镇综合文化站,到2012年,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基本建有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站目标。

 

73.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内容?

答: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功能结构包括“四室一厅”,即书报刊阅览室、文化科技培训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厅,有条件的地方应建有露天舞台、标准篮球场等室外活动场所。

内部设施配置主要有:书报刊阅览设备及培训室桌椅、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基本乐器、欢庆锣鼓及开展文化活动必需的音响、灯光、摄影器材等设备。

 

三十一、“农家书屋”工程

74.什么是“农家书屋”工程?

答:“农家书屋”工程,是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惠民工程。工程建设坚持政府扶持、社会捐助、统一规划、分头实施,着力解决农民“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促进农民读书用书,开启智慧,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

 

75.农家书屋的建设内容?

答:每个书屋可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配备图书一般不少于 1500册,种类不少于1200种;报刊不少于20至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配备书橱不少于5组,并配备桌椅等基本阅览设施。选配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实行免费借阅。

 

三十二、家电下乡

76.什么是家电下乡?

答:家电下乡是指根据我国消费结构特点,针对农村消费者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的家电产品,由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增强农民消费能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农村家电推进工程。

 

77.家电下乡的补助对象和补贴标准?

答:凡具有我省户口的农民和国有农林场职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并设补贴上限。

各类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补贴上限分别为:彩电455元,冰箱(含冰柜)325元,手机130元,洗衣机260元,空调(壁挂式空调325元,落地式空调520元),电脑455元,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52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95元,燃气热水器325元),电磁炉78元,微波炉130元,电动自行车260元。每户家庭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2台。

 

78.怎样兑现家电下乡财政补贴?

答:购买人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其相关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审核,乡镇财政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实行代垫直补的地区仍由销售网点当场垫付补贴资金。

 

三十三、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79.什么是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答: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是指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设施为基础,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80.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建设内容?

答:(1)网点建设。按照文化部下发的《公共电子阅览室配置标准》,配备资源管理、资源展示、网络连接等硬件设备和信息浏览监控等软件设备。

(2)数字资源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未成年人喜爱的动漫故事、益智类游戏、进城务工人员实用技能资源、地方特色资源等,采购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电影、电视节目。

(3)技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平台,通过建立实名注册制度、上网限时制度,强化上网内容监控,杜绝反动、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的侵入和传播,确保公共电子阅览室网络信息安全。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党的十七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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