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城乡居保民生工程暨质量提升年活动绩效综合评价试行办法》文件精神,我县积极部署,认真落实,顺利完成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从2017年6月起,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调整为80元,全年需县财政多拨付300余万元。
提前安排部署。为落实好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多次向县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并专门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部署和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相关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确保提标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协调配合。为确保提标资金及时足额到账,县人社局根据提标文件及待遇领取人数,认真做好测算,并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申请提标资金。同时,为了确保系统按提标后的金额发放养老金,我县城乡居保中心积极向省居保中心汇报,做好系统养老金发放参数的调整工作。
做好审核发放。我县城乡居保中心严格按照基础养老金提高的幅度、时间和发放范围要求,认真审定应发人员、补发人员及相应资金额度,做到不错不漏、准确发放,确保全县5万多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在6月30日前领到增加的基础养老金。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大力宣传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保缴费补贴标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为参保调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使“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政策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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