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风险排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专项检查。加强安全形势分析,建立风险清单,召开风险会商会,及时消除和化解风险隐患。截至目前,检查药械化经营企业192家,排查药械安全隐患8条。
丰富监测形式。加强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每日监测、分析数据,及时预警,并畅通 12315、12345 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76例,其中,痊愈71例、好转205例。
拓宽执法渠道。畅通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衔接,结合三医联合执法行动、“两节打假”等专项行动,强化局所、队所联动,加强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药品案件2件、医疗器械案件6件、化妆品案件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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