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商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商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郎溪县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17 16:56 来源:县商务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商务局联系(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14楼1411室,电话:0563-7029912,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全面促进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经统计,2023年,本部门共发布政务信息14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9条、意见征集反馈类44条、财政资金类8条、政策解读类5条、回应关切类16条以及其他公开信息67条。有效满足了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郎溪县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细节,定期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及申请公开步骤。同时积极参加依申请公开培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2023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故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方面充实公开的内容。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另一方面做到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积极主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全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栏设置。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推动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落实县政务公开办的监督要求,围绕季度测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保密意识和工作责任落实,围绕重大决策开展社会评议,及时收集意见并加以整改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3年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数量及形式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

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商务部门各类相关信息;二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和数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采取文字、图片、漫画等多种解读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拓展群众了解政策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度,我局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加大对商务经济发展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在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暖民心行动等方面定期公开,重要政策类信息产生2个工作日内公开。利用走访企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深入宣传商贸流通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等政策,对涉及企业利益和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政策做到精准解读、及时解读,确保企业和社会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了解、获取相关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