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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3 13:48 来源:县商务局 字体:[ ]


郎溪县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郎溪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具体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14楼)。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郎溪县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本单位办公室。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信用代码、信息生成年月、流水号组成。

      2.组配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发布机构。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4.发文日期。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公开的日期。

      5. 发布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6.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

    (三)公开形式 

      1.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ahlx.gov.cn/Openness/);

      2.《郎溪县人民政府公报》;

      3.郎溪县政府新闻发布会;

      4 .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 本单位当面受理点:郎溪县商务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华润苏果办公楼141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3—7029912;无传真;电子邮件:ahlxxswj@163.com;邮政编码:242100。

      5 .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十四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无传真;联系电话:0563-7029912;电子邮件:ahlxxswj@163.com;邮政编码:242100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申请单位受理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申请申请表下载,网址同上)上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郎溪县商务局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写字楼14楼  郎溪县商务局;联系电话:0563―7029912;邮政编码:242100。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写字楼1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页申请请登录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3. 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本单位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


         4.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郎溪县商务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郎溪县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14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63-7029912

无传真。

互联网联系方式:ahlxxswj@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五、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