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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08:09 来源:县教体局 字体:[ ]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报告存在疑问,可与郎溪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55号,电话:0563-7031008,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围绕全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主动发布信息210余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2023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流程。2023年,县教体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以《条例》《通知》为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一是确保信息发布安全不涉密,二是注重信息公开时效,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三是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监管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优化信息分类,设立教育基础信息、政策法规、重大决策、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的“先审后发”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积极参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测评整改工作会议,在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818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工作要求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结合部门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数字化、信息化作用,进一步拓宽公开途径,让公众看得懂、听得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宣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逐项落实了工作台账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了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和学生资助等方面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