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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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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0:47 来源: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大岩路与郎川大道交叉路口,电话:0563-7015928,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紧密结合财政业务实际,继续从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等方面入手,以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财政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财政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高质量完成预决算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在县人代会批复《郎溪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工作报告》之日起20天内,及时公开本级政府预算并批复部门预算。从9月份开始,按《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组织部门及单位在平台上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切实履行好预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预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主动公开文件,方便公众获取财政信息。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畅通申请渠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县财政局收到网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县财政局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栏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排查,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设置机构领导、应急管理、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栏目,各相关职能科室及时提供内容资料,确保栏目内容充实完善,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办公室牵头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

1.工作考核。收到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后,认真剖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间,确保全面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社会评议。向社会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满意度”调查。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政务公开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还需加强,个别领域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工作落实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二是政务公开宣传工作不够到位,使用传统手段,群众参与和监督力度不够,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仍然较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目前还存在上传内容审核不严谨,导致出现错别字、暗链及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广度深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围绕重点领域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实效性,以有效有力的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大宣传,丰富信息公开栏目,探索利用新媒体等其他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增强互动性。三是加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和对后台账号密码的规范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每一场集中培训,认真学习听取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现场办公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完整、形式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