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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郎溪县供电公司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十项举措

发布时间:2020-02-13 11:32 来源:郎溪新闻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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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举措要求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电服务保障工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高办电效率,助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推行以下十项疫情期内供电服务措施:

一、疫情期间执行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1、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实际最大需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不得小于三个月”限制,客户可以在当月(期)申请下一个月(计费周期)的计费方式。

2、客户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即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收取基本电费),对于2月1日以来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

3、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不足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仍按100%收取。

4、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二、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实施三零服务,快速响应疫情防控用电需求。

5、逐户对接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对扩大产能,需新装增容的,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

6.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实行欠费不停电措施。

三、提升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供电保障水平。

7、加强对重点保障供电的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用电隐患排查和跟踪整改。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队驻地、疫情检查站、疫情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建立供电保障全天候专属服务团队,开展24小时在线供电监测,配备应急发电车,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维护和巡视检测。

8、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队驻地、疫情检查站、疫情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第二路电源的,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四、全力推行线上办电服务,提高办电服务效率。

9.通过“网上国网”APP和“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确保线上业务“当日受理、当日流转”。配足客户经理,及时响应客户诉求,确保线上线下渠道畅通。

10、简化现场服务流程,对于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等需现场加装(拆除)封印的,采取电话等远程方式指导客户自拆,待疫情结束后再正式加装封印。

国网郎溪县供电公司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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