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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1:16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公安局联系(郎溪县建平镇钟桥河路,电话:0563-7021821-3358,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郎溪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重点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目录体系,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录入工作,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郎溪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7条(含重点领域政府信息82条)。截止1231日,县公安局通过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等栏目办理网友留言1150件,其中县长热线1139件。另外紧密围绕打击违法犯罪、反电诈等公安中心工作,展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强化主动沟通意识,保障公众知情权。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按期依法规范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被纠正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对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以及非涉密重点工作展开了全面、深入的梳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对各项公开事项进行细致分类。针对每一类事项,精准确定牵头部门,并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还同步建立了报送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规,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突出完善和管理好各个栏目,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目录的建设更趋全面、规范,契合公众需求。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宣传标语、宣传单、公示栏等传统形式,扩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郎溪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和分工》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县级测评结果,开展整改反馈,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政府网站设立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策解读的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本级解读和文字解读信息占比较少,解读内容深度和广度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政策解读帮助公众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的作用。

(二)改进措施

提升重大政策解读水平。将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作为重点工作,致力于打造更具实用性和指导性的解读内容,以促进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进一步优化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流程,加强审核把关。在文字解读中,详细阐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规划等实质性内容。同时,积极运用图片、视频等多元化的解读形式,让政策解读更加直观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务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满足公众对公安工作信息的知情权。二是严格信息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实时监测信息格式的规范性、归类的准确性等关键要素,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整改措施,保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郎溪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和分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