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2 14:30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郎溪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特向社会公布郎溪县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条例》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公安机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公开信息的重要职责,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各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内部工作程序规范,有力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此外,依托省公安厅“平安江淮”系列网站,进一步加强郎溪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建设,拓宽权威信息发布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165条,通过门户网站(“平安江淮”)主动公开信息28条。
(二)公开信息类别和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及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我局概况、各部门职能、局党委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姓名、分工等相关内容。治安、交警、刑侦、特警、消防、治安、出入境管理、信访、110报警台、派出所等29个单位、窗口部门形成了政府信息内外公开的格局,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的依据、职责权利、办事(案)的内容、程序、结果。通过手机短信、网站、微博新型媒体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信息,如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警方提示、便民服务信息及公共管理方面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利用互联网络公开。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郎溪县公安局”等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公众可随时根据需要查阅。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我局健全了发布制度,及时在《今日郎溪》等报刊杂志发布信息。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警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我局各窗口单位均在办证大厅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在各个公安机关办案、办事场所,公开交警、治安、刑侦等业务部门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
(四)提升公众查阅点服务水平。我局在县政务中心办事窗口和各公安派出所设置查阅点,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一是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取;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引,提供便民设施。二是明确派出所信息公开程序,即派出所可开具户籍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并公开办事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县公安局窗口所有事项均能在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未发生过因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导致所受理事项不能按时办结的情况。
2. 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实行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备案制度。
3.我局行政审批科进驻县政务中心统一办理业务,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良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历年来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我局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和民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还不够,认识不到位;二是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界定不准确,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各项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三是加强问题研究,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县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和微博建设,依托互联网站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促进公安公开透明执法;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