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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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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卫健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0:04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胥河路与吉原北路交叉口,电话:7021324,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卫健系统信息公开,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围绕业务职能,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树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形象。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12条,“健康郎溪”微信公众号信息500余条。202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预防、卫生健康执法、健康教育、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80%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委聚焦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通过管理精细化、流程标准化、制度规范化,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管理,重视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提高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抓好“健康郎溪”微信公众号建设,充分发挥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贴近群众、方便快捷的优势,围绕公共卫生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精选发布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和回应关切。

(五)监督保障

郎溪县卫健委仔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定期开展自查,推动政务公开纵深发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明确成员科室的职责分工,由政策法规监督股负责具体落实,形成了统一领导、科室协作、办公室统筹的工作格局。落实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县委、县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热点问题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本年度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和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重点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栏目长时间不能按要求更新内容;二是政策解读栏目解读方式单一,尤其是本级解读较少,且主要是负责人解读。

(二)改进措施一是重新梳理栏目信息,召开科室协调会,将重点栏目信息分解科室,定期报送;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办公室审核发文时,凡规范性文件,均要求一并报送解读信息,加强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县卫健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主动、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医疗服务信息。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平台—医疗卫生栏及时公开了全县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服务等信息,增强了医疗服务的透明度。二是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及时公开了传染病疫情信息、疫苗监管信息、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情况等,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健康权益。三是监督与执法信息。公开了执法和监督信息,公布了政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