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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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卫健委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胥河路与吉原北路交叉口,电话:7021953,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委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做好常态化信息公开前提下,按照目录要求规范公开各类重点领域信息,截止2023年12月底,共发布各类信息1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委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各个流程环节,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办理质量,确保受理渠道畅通、答复规范。本年度,我委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依法依规进行办理。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统筹抓,其它股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2023年,我委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集约化平台,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实时更新,数据同源。根据省市卫生健康部门要求,2023年新增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增设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优化生育、健康安徽、统计信息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内部测评和第三方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通过政府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三是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要求仍有一定距离。二是网站栏目规划有待进一步改进,以利于群众更加便捷查找政府信息。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群众不知晓信息公开和查询的途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公开,及时发布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注册许可、医师护士注册及监管、执法办案等情况。二是加强平台建设,不断优化部门网站栏目建设,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作用,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利用LED屏、海报、窗口展示栏、义诊活动等,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设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优化生育、健康安徽、统计类信息,及时更新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和医疗服务信息、行风建设等内容。二是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组织各医疗机构具体经办人员认真领会学习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并对照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认真梳理卫健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特点和自身实际服务情况应当主动公开单位基本概况;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招标采购信息;行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各类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完整、公开信息内容符合要求。三是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定期对“两化”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卫健领域信息按公开要素逐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