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县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2 08:51 来源: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字体:[ ]
 

2014年,郎溪县财政局在上级领导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人员分工、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这一基本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有力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2014年,在现有各项公开制度及办法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了健全完善了组织机构,加强了财政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考评,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不断优化规范行政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要求,以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以完善和落实制度为关键,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规范的服务为目的,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能、人员配置、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让服务对象更感方便。

(四)加强督查指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工作,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和评议,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检查,并定期通报,严格督促相关科室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注重依法履责,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我局在财政信息网站上共公开信息百余条,并根据县政府信息办关于信息发布后台升级要求,及时做好旧数据录入和新数据的更新、完善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工作,我局虽然在此项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精力、物力,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还不够;三是公开栏目信息发布不平衡。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对民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合理分类,通过专栏形式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是统一认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整合局机关以及各财政分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系统性、准确性和均衡性。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扩大公开内容,梳理信息,畅通渠道,重点做好政策和业务方面的公布。

  三是深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郎溪财政信息网和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平台作用,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切实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