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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1-18 15:4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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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次扩建项目内容为在安徽动力源原有厂区西侧征用建设用地120亩,建设新厂房共计建筑面积约38621平方米。架设SMT生产线4条,插件线3条,三防喷涂线2条,并建设相应的模块、系统产品配装生产线,精密加工平台,智能化仓储和物流体系。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新增通信电源15.219万套/年、模块电源38万台/年,使现有厂区各类通信电源及模块电源的生产能力分别提升到16万套/年和96万台/年。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次改扩建工程主要为锡焊烟尘、三防涂敷废气、钣金机柜电焊产生的焊接烟尘、喷塑产生喷塑粉尘及塑粉烘烤产生的烘烤废气。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喷塑前处理废水。

3、固体废弃物:本次改扩建工程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原材料、废三防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金属下脚料、金属屑、除油槽渣、磷化槽渣、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回收塑粉、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

4、噪声:项目主要新增的工业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空调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锡焊烟尘

本项目锡焊烟尘产生量约为0.0036t/a,锡焊烟尘主要为锡及其化合物。本项目拟在锡焊岗位设置下吸风设施,通过地笼排风系统接15m高排气筒排放,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2.4mg/m3。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327kg/h),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②三防涂敷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三防涂敷时非甲烷总烃产量为0.198t/a。涂敷时为密闭环境,废气经涂敷岗位的集气系统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净化系统处理,处理效率为90%,经净化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2t/a,排放浓度为3.3mg/ m3,尾气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③喷塑粉尘

本项目喷塑件在静电喷塑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喷塑粉尘产生量约为1t/a。本项目喷塑设备自带一套回收系统(主要由一级小旋风气粉分离系统、二级自动脉冲反吹式回收系统、喷房底板自动清吹系统、落粉筛选回收系统构成)回收处理喷塑粉尘,回收系统处理效率约为99%,喷塑粉尘经回收处理后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量0.01t/a,排放速率约为0.005kg/h,排放浓度约为1.2mg/m3。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45kg/h),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④未收集的塑粉烘干废气及焊接烟尘

本项目未收集的塑粉烘干废气及焊接烟尘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其中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综上,项目废气经上述措施后都能达标排放,减少了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废水

本次项目全厂废水经预处理达到郎溪经济开发区西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再进入郎溪经济开发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B标准,尾水排入钟桥河。

3、噪声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固废,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产生的金属下脚料、金属废屑等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塑粉回用于生产,职工垃圾等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郎溪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郎溪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在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 18956353880              通讯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372-2150527    E-mailhfqygsh2010@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如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2)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您能接受吗?

4)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5)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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