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鼎钢结构机械有限公司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钢结构机械制造项目
2、项目性质:变更
3、项目概要: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郎溪经济开发区龙须湖路和白茅山东路交口,项目拟占地面积12966m2,建筑面积约为26738m2。项目拟将外协的“喷砂”、“喷漆”等表面处理工序改为在厂内自行处理。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次变更工程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喷涂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喷砂过程中产生的喷砂粉尘。
2、废水:本次变更工程不新增废水。
3、固体废弃物:本次变更工程主要废物为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废漆桶等。
4、噪声:本次变更工程噪声主要为喷漆房、喷砂房等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次变更工程喷砂过程中产生的喷砂粉尘经抽风系统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直接排入大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喷涂过程中喷漆房产生的喷漆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1套玻璃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漆雾经玻璃纤维过滤棉进行过滤处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直接排入大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本次变更后生活废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郎溪经济开发区西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再进入郎溪经济开发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钟桥河。
3、噪声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4、固废
本次变更工程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者专业公司回收;除尘灰等由相应的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郎溪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郎溪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在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宏鼎钢结构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总
联系电话:13606170130 通讯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372-2150527 E-mail:hfqyhp2013@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如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2)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您能接受吗?
(4)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5)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宏鼎钢结构机械有限公司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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