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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摩托车、“飙车炸街”等违法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09:48 来源: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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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结合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飙车炸街”扰民和违法犯罪问题,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飙车炸街”等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实现专项行动的社会效益、法律效益、宣传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无保险、未年检;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改型改装、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飙车炸街、违法改装: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二、收集违法犯罪线索

为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实现高效精准打击,公安交管部门鼓励群众对以下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  

(一)非法销售、改装车辆的门店、窝点;

(二)非法改装的车辆,包括加装可变阀门、尾哨、尾喉、排气管等;

(三)“飙车炸街”团伙成员及集体活动场所;

(四)驾驶车辆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线、遮挡机动车号牌等违法;

(五)其他非法生产、加工、改装车辆的场所或渠道。

相关线索(图片、视频、文字材料等)需包含具体违法犯罪的行为、时间、地点或车牌号码等可查证的有效信息,查证属实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从严处罚,触犯刑法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安全提示     

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是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不遵守交通法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做好登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超载、不逆行,不得飙车炸街及改装改型,做自身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并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整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7087009

交警城区中队:7020809

交警十字中队:7884111

交警钟桥中队:7370444

交警城郊中队:7087030                          

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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