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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09-11-02 12:21 来源:郎溪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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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城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城乡建设加快推进,但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公路、河道两侧,非法占地、私自建房现象较为严重。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查处违法建设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查处重点是:1、城镇居民私下买卖、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及购买农民宅基地进行的建设。2、严重影响规划红线、绿地、水系、高压线走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市政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3、在县城规划、控制区,集镇规划区,县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园区,规划中的重点项目控制范围以内及公路、河道两侧等重点区域内,未经批准的违法建设。

希望全县广大城乡居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自觉服从规划管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凡未经依法批准,正在建设或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当事人要主动改正,在规定期限内自拆自纠。对于拒不改正的,执法部门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拆除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后果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对阻挠、妨碍执法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有违法建设行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查自纠,或蓄意隐瞒、纵容违法建设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城乡居民朋友们:建设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近年来我县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正是全县人民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积极支持和参与查处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纠正、制止、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让我们携手齐心,坚决杜绝违法建设,共同打造和谐文明、优美宜居的美好家园。郎溪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郎溪县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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