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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31 16:14 来源:郎溪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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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事后索赔进度缓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要求,对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启动索赔程序。但宣城市相关部门联动不够充分,市级层面虽已部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但案件索赔工作进展不快”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事后索赔进度缓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要求,对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启动索赔程序。但宣城市相关部门联动不够充分,市级层面虽已部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但案件索赔工作进展不快。

二、整改实施主体

郎溪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依法依规完成63起建筑垃圾跨省倾倒案件中相关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部门间协作,提高联动效率。

四、目标任务

完成建筑垃圾跨省倾倒案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健全联动机制。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我县立即安排人员对事后索赔进度缓慢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1.郎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7月委托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就宣城市郎溪县飞鲤镇新郎川河至南漪湖的入口处新法村磨盘山圩一带倾倒建筑垃圾案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该起案件未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六项“其他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的情形”,2024年8月终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程序。2.持续加强部门协作,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效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025年4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2833132

电子邮箱:xchw2833132@126.com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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